2012年9月9日秋季靈恩會的聖餐禮,一位長老證道時說:「『面子問題』害死多少信徒!不要因為驕傲、犯罪之後仍為了面子,不認罪悔改,一錯再錯,最後全部被魔鬼吞吃了!喪失靈命、魂下地獄。若已犯罪、趕緊承認犯罪,真正的悔改、真正的謙卑,並立志不再犯罪,回轉歸向神!」

        千年前,保羅如此勸勉信徒: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捨有古卷作擘開〕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喫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喫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喫的時候,要彼此等待。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喫;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林前十一23~34)

        當趁神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已的意念,歸向神,神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五十五6~7)

        主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作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結十八30~32)。「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三十三11)

        神說:「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豫言的有福了……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二十二7、12~14、17)。

 

 

Pleaded Guilty to The Lord 認罪歸主

20111015 - Pleaded Guilty to The Lord - Pr Tien Huei-Huan 認罪歸主-田輝煌 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