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彩人生

   文/田吉雅雲

      夢裏主耶穌明確地說:不要難過了,等不多時妳也要到我這裏來,那時你們不再分離了。所以妳現在多忍耐,時間的輪是很快轉過去的……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婚姻是人生必經的過程,它如花朵含苞著人生的幸福。神創造始祖亞當,將他安置在伊甸園,後因神看他獨居不好,而使他沉睡,於是取下他的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夏娃),使他們成為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創2:8、18、21~24)。從此世上的人口加增,但世人都虧欠了神的榮耀,神明白地告訴我們:「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牀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

      結婚的經過

      感謝主!祂賜我良人為伴;丈夫他雖平凡,但做人很有原則,是我人生旅程的名師,陪我走這苦短的歲月。他富有感情,忠厚老實,細心體貼,沒有惡習,並懂得憐惜妻子;正如聖經中所描述的:「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蘋果樹在樹林中。我歡歡喜喜坐在他的蔭下,嘗他果子的滋味覺得甘甜」(歌2:3)。

      感謝神也感謝媒人威廉斯牧師的好意;在護校畢業的第二年(1961年1月15日),我正在上班;醫院院長(挪威人)對我說:「威廉斯牧師(美國人)想替妳做媒,可以嗎?」起初我以為逗我而已,哪知他是認真的。當我知道內情後,極力反駁說:「不可以,那人我不太認識,只知他有動聽的歌聲,其餘的一概不知,怎能輕易地嫁給他(田水木)呢?」

      沒幾天,威牧師親自找我,很誠懇地說:「那青年為我做事(傳教翻譯),他是個好人。」一聽是好人,我心立刻感動──那就是我仰慕的人(從小,父親教導我,要嫁給「好人」)。當時雖有好多人正追求著我,但從沒發覺哪一位稱得上是「好人」!所以很好奇,靜聽他的介紹;心想,媒人是位資深的外國牧師,他的肯定應該沒錯,於是毫不猶豫地表示自己是依「父母之命」行事。這時牧師才微笑說:「我來台灣想撮合一對姻緣來做紀念。這件事自始至終(相親、訂婚、結婚)都由我來一手包辦。」

      事後一星期不見牧師的人影,待再見到他時,他說:「我正為你們的婚事忙,現在『提親』已順利辦妥了。」剎那間我詫異地問:「怎麼可能?我哥、人現在花蓮玉山神學院讀書,怎麼輕易答應了呢?」他立即說:「我先到妳家,妳父親說要等妳哥回來再說,因此我又開車趕赴花蓮;而妳哥說:『既然家父都沒意見,那青年肯定是很不錯的囉!』妳全家人都答應了,現在妳的感覺如何?希望妳同意,不然下一步又如何進行?」望著牧師一臉得意的樣子、辦事敏捷又積極,令我好感動,只好向他道謝。他立刻說:「學校即將放寒假了,妳哥一回來,你們於2月1日馬上訂婚,十天後再結婚。」

      婚事遭到多人反對

      當我的婚事一傳開來,同學和朋友都反對而言:「沒有經過戀愛的婚姻是很不可靠的,沒有愛情的基礎,就要結婚,未免太冒險了!只因牧師叫妳結婚就結婚,竟把終生幸福斷送給那陌生人,簡直不可理喻!況且你們沒有夫妻相,實在太不相配!……」還有人數落:「妳不是常在禱告中向神求,立志當牧師娘的嗎?怎麼不等理想實現後才結婚呢?」不過我仍未能抗拒想嫁「好人」的念頭,只好回答:「我不在乎外在;嫁給『好人』是我的目標,亦正是父親的希望。至於理想,我不奢望,因為好人是神所喜悅的人。」

      我的堅定令她們不敢再勸導了。無奈結婚前四天,黃護理主任(兼護理科導師)託人叫我到她辦公室面談要事。原來她也非常反對這門親事;因她婚姻破裂,叫我務必慎重考慮,不然會步入她的後塵。她說:「妳是我的好學生,老師理應關心並輔導,以免踏上不幸的婚姻路。」她叫我點頭表示願意退婚,她願負一切責任。我拿出勇氣說:「我由衷感謝老師的愛心輔導,如今我已訂婚了,結婚之日又近眼前,若硬要退婚,會傷害對方自尊,以後他怎麼做人?我又怎麼面對大眾?我寧可吃虧也不要波及他人。我相信家父說嫁給好人是一生的幸福。」這時老師說:「哎喲!好話勸了老半天了還沒用?!這就是所謂的長痛不如短痛!好了!妳回去吧!到時候可別後悔喔!」

      自突然來的論及婚事起,心裏一直忐忑不安,心中憂喜參半;一是高興能嫁給好人,二是擔心婚後是否能扮演好妻子的角色呢?在這壓力下,便在婚禮上含淚地不知所措。因失態被證道中的威牧師識出,他的眼神注視著我證道,話中特別安慰、鼓勵我。在身邊的新郎見狀,非常心疼地挨近我,低聲說:「不要再難過了,我會加倍愛妳。」

      作異夢

      婚假過後回醫院上班的那一夜,我作了異夢(這見證曾刊登於真耶穌教會青年團契雜誌第四期——《是主耶穌揀選了我們》)。夢裏我與丈夫在宿舍,突然有一位身穿潔白衣服、發光的人站在門邊,祂久久站在門旁,人又高大、超過七尺高的門楣,只有露出手指和腳指。我因害怕一直在房間門旁發抖。祂邊走邊說:「你們不要害怕!我是你們的主,是生命的道路,是真理,是真葡萄樹。將你們的右手舉起來。」

      我與丈夫在床邊跪著,隨著祂的話舉起右手。祂用右手舀水放在丈夫手掌裏,那水很乾淨,又如餅不散。爾後又將水放在我頭上,連手也按在我頭上;這時我頭髮全濕。祂說:「你們遭遇困難或痛苦,要到我這裏來,就可得安慰。」

      祂的手有釘痕,面目如同太陽射出的強光,異常耀眼,令人看不清楚面貌。祂以溫柔的聲音邊走邊說:「跟從我來!跟從我!」到了門口,有白雲圍繞,已看不清人影。這時,丈夫手裏及我頭髮上的水已消失,我們才知道祂是主耶穌,連忙出去找祂。無奈遍尋不著;舉目望天,見祂被白雲接上天,並拿白手巾向我揮手。

      深夜一點多夢醒時,趕緊叫醒身邊的丈夫,希望他能解夢,以便讓我釋懷;但他也不知道,一早便去請教牧師,他聽了半天後才說:「神會記念你的太太,她將會生男孩。」我聽了不滿意,心想,夢的含義必有很深的奧秘,期盼有人能解而使我心服。

      婚後兩人雖生活習慣不同而感到不適應,想求他改變,實難啟齒,默認下遷就於他,以博得他的歡欣。此後很微妙地使他不知不覺中也遷就我,彼此相處得好愉快。我們唯一的共同點是愛好音樂,經常合音讚美神,這感受是婚前所未有的,想必是戀愛的原動力滋潤了我。感謝主!我的人生從婚姻才開始出發,一切平靜安怡。

      人生的轉捩點

      哪知婚後第四年,因家兄服役中患重病,住進軍醫院,遇到真耶穌教會的黃振芳弟兄,見證真耶穌教會是屬靈的教會,有神蹟奇事證明所傳的道理是真的(可16:20)。家兄原試著去看看,卻在禱告中蒙神賜下聖靈,病也立刻有起色。這麼大的神蹟,我見了很感動;又聽到得救全備的道理,更叫我羨慕;立刻相信,而不顧丈夫和家人的反對,緊跟隨主走。雖被逼迫的超乎我所能忍受,仍無怨無悔地愛丈夫,直到幾經餓死,仍不出怨言。因為我若生氣了,就永遠無法感動丈夫,反而加增他反感。為了固守兩全其美;一方面自己在道理上站立得穩,另一方面以愛感化他,並求神讓我堅持到底,一定要突破這僵局,將使我得到主所應許的永生(約壹2:25)。我為了堅持信仰,而被逐出家門。

      丈夫送我回望美,正當元旦特別聚會,硬邀他參加聚會中蒙神垂憐,賜下聖靈給他,他的心立刻改觀,恍然大悟說:「真耶穌教會是真教會,是得救的大門!」他原本當天要折回去固守財產(他若信真教會亦是被趕出家門),這時一下子放棄一切,不再留戀那些能朽壞的家產,甘心跟我過窘境的生活(請參閱聖靈的見證電子報第16~18期《荊棘裡的百合花》)。

      丈夫常樂道:「今世過苦日子算不了什麼,豈能比得起神賜給我們永生的福氣?」感謝主!祂垂聽了我流淚的禱告,我即將失去的丈夫,又能相愛如初,使我在信仰、生活上有他依靠,不再孤單與魔鬼作戰。

      我們剛「白手起家」又借住信徒家(請參閱聖靈的見證電子報第20期《白手起家》),而丈夫信主後蒙神的大愛、就讀神學院,我帶著兩個幼兒,一切生活起居全靠自己奮鬥(1965年)。鄰里開會,推選我是貧民戶,當發下救濟品時,我拒領;因我年輕健康,有能力打工,故請承辦人將物品轉給其他病患,此舉令分局長訝異地向當地派出所借閱戶口名簿,看完即說:「原來你們是讀書人,難怪人窮志不窮,真佩服!」

      基督是我家之主

      神賜給我們五個孩子,其中兩個是我獨自接生的。因當時偏遠山區交通不便,家無大人可照顧我;丈夫當傳道,於外地駐牧教會。在緊要關頭,只有神是我的依賴;當吶喊主名時,有股強大力量推動孩子生出來!產後亦自行護理、處理完了。感謝神!母子皆平安無事。

      在基督化的家庭,幾乎每天沐浴在恩典裏,令我憶起初婚時的異夢,主耶穌的出現及祂一切的話語,正如聖經所說的,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約壹5:8~9)。祂舀水放在丈夫手中,又按在我頭上。可見是祂特別揀選了我們(約15:19)。又說:「跟我來!」丈夫當了傳道,終生獻給主用,不就是跟隨祂了嗎?倘若今天尚未信真耶穌教會,那夢永遠都無法解了呀!可知,讓我作夢的是神,解夢者也非神不可。感謝神!我因此明白了神的旨意,神的愛賜予傳道的事工,同時我也隨得寶貴的「傳道娘」頭銜。(這不是我年少時期的心願嗎?)

      神真是無所不知的神,祂的愛難以測度;過去的,祂仍記得給我。當時的朋友和同學們,知道我的生活狀況時,都紛紛道賀說:「妳真幸福!丈夫好疼妳,又是當傳道。我們以前看錯了!真對不起!低估了他……」

      他的確是神的好僕人,更是好丈夫。我們全家的信仰因他的帶領下,日日在他愛的激勵中成長。我們家常有禱告聲,以調適家庭和樂的氣氛,能體會家中有神的僕人、真好!當他看到我得意的表情時,常提醒我:當心魔鬼也嫉妒我們,「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裏去了」(啟12:12下)。又說:「你們各自多為主服事;我雖獻身當傳道,卻不能代表全家人的得救。因為聖經上說: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各人)的信心(約壹5:4下)。」

      因傳道駐牧各地教會,教育子女的擔子便落在我這無才的肩上;扮演慈母兼嚴父的職責,深覺力不從心。所幸神大有權柄,靠祂的話成為教養子女的圭臬,因此全權交託神。碰到棘手的事,如學業、事業、婚姻……都靠神為我們安排。感謝主!為了按時分糧的教育,傳道常拿好書給我們讀,甚至一有機會陪我到書局選購好書。他說:「人活到老,學到老。不要以為住在鄉下,日子過得馬馬虎虎就行了;多充實自己,才不會與都市脫節。生活的層次是由自己支配的。」

      婚姻不是戀愛的墳墓

      「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句話使年輕人不敢面對婚姻。欲建立美滿幸福的家庭,夫妻凡事要好好溝通,彼此多付出愛。因為愛本是無形的,運用愛時,就付出行動,為對方犧牲也無妨;夫妻間沒有代溝才有回收的代價。要相敬如賓、同甘共苦,就能達到「真愛」的境界。相愛夫妻不分貧富貴賤,乃貴在真愛。所以「結婚不是戀愛的墳墓」,而是戀愛中的戀愛,如花苞綻放愛的馨香。夫妻恩愛不僅是肉體的需要,更著重於信仰上的扶持,堅立美好的信心,同奔屬靈中最高靈修的境界,那才是恩愛夫妻的典範。

      主內信徒不宜以俗世的眼光來看待婚姻,當心這意念會被俗化。若要按神的旨意行,就遵照祂的話;因為主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有些婚姻對得救無益反損,為了靈命選擇不影響信仰生活的婚姻才是對策!

      丈夫蒙神召回

      1990年8月3日,丈夫在聖工上突然蒙神召回(請參閱聖靈的見證電子報第21期《在主懷裡永安息──田水木傳道蒙主召回始末》一文),我久久無法脫離痛苦的思念;每天以淚洗面,不眠不吃,體重一下子減了九公斤,令他人看了非常擔心。我巴不得帶鋤頭到墳墓、把丈夫的屍首挖回來,放置家中陪我共度餘生;孩子們不肯,只好作罷!

      神的大愛感動了國內、外各地教會弟兄姊妹為我代禱,宛如打鎮定劑的效果,感謝主!但沒多久,還是重下起濛濛細雨於臉上,真的捨不得呀!常常痛哭流淚地禱告。蒙神垂聽,常安排我在夢裏與他相遇,看見他活得比在世時更好、更健壯,仍然愛我、關心我,使我好快樂又滿足。

      夢裏主耶穌明確地說:「不要難過了,等不多時妳也要到我這裏來,那時你們不再分離了。所以妳現在多忍耐,時間的輪是很快轉過去的。」當夢醒時,如新生般地看開了,突然覺悟人生原來是這麼回事。死不是永別,更不是可怕的事;最可怕的事是沒有信心的時候,因為沒有永生的盼望,將來怎能有機會相遇在天國呢?死是暫時分離的過程而已,神為我們預備的國,才是永遠的住處(約14:2~3、啟21:1~5)。

      自從各地教會邀我為主做見證,我才開始重振軟弱的信心,宛如踩在丈夫傳福音時的腳印中,使我更倚靠主,邁向難走的天國路。但明知信心不足,唯恐不能如願;願讀者能以愛心代禱,讓我能蒙神憐憫,如願以償。願神祝福你們!也願天下恩愛夫妻皆同奔天國路,在那裡相愛到永永遠遠。願一切榮耀都歸給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神!阿們。

 
(寫於1997年)

       文章來源:轉載自2004年10月9日 聖靈的見證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