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積財寶在天上

   文/田珍寶

       2017年8月12日、安息日下午的崇拜聚會,我閱讀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23節: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我以鉛筆於這段經文旁寫下觸動內心的感情:

       「我何嘗不是如此呢?我的一切都分給家人了;因此,我的財寶在天上啊!神默示我,不要說自己一無所有;因為我有網站的聖工、很多的魚……。

       (2012年7月13日上午,我參加少年班特別聚會、最後一天的聖餐禮,領受聖餐、跟神說心裡的話:「神哪!我很可憐!真是可憐!活到今天,一無所有,勞碌所得的都給了人、成為別人的福,自己呢?祢說,我是大蒙眷愛的女子,我的福在哪裡呢?」聖靈感動我:「妳不要說、妳一無所有;妳有我教妳做的聖工,妳有許多我所賜的魚兒,怎麼是一無所有呢?妳是很有福氣的人。妳回想自己的一生,妳就是聖靈的見證,妳本身、就是聖靈的見證;因為,我要賜福給妳、榮耀神!」)

       我小時候(崇拜聚會中,閱讀下述經文),就下定決心,存財寶在天上啊!」

       主耶穌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太六19~21)

       我笑了!從小,當我看到家人很需要我幫助時,總是主動給予無償的支援、相助;當他們的困難解決之後,我心裡的喜樂自然而然的產生,彷彿比他們還要喜悅似的!

       感謝主!神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下)

       這是真實的;我們因著主耶穌的名、彼此相愛,必然從神那裏獲得豐豐厚厚的恩典,享用不盡的美福!

       祂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十40~42)

       「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祢餓了給祢吃,渴了給祢喝?什麼時候見祢做客旅留祢住,或是赤身露體給祢穿?又什麼時候見祢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祢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祢餓了,或渴了,或做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祢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二十五31~46)

        感謝神!我們一起努力奔跑天國路!

        雖然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樣誰能得救呢?

       神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24~30)

 

 

      

       Pr Tien Huei-Huan 田輝煌 傳道 MND 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