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聖誕節活動,是否違反真理? 

              ◎撰文/謝順道 ◎期數:387期 ◎2009.12號

     【發問人:蔡弟兄】

       哈利路亞,謝長老平安!

      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長老。從過去到現在,本會一直禁止教會舉辦聖誕節活動。「路二8-14」那段經文記載,天使向看守羊群的牧羊人報導耶穌降生的好信息。

      當然,聖經上一再強調要記念主為我們的罪來到世上,甚至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但聖經卻沒有禁止,為耶穌的降生舉辦慶祝活動。

      耶穌在哪一天降生,雖然無法查證。但如果為歡呼主的降生而舉辦報佳音、慶祝活動,而不與其他教派一樣擇定12月25日。這樣做,是否違反真理?是否有罪?

                                               南崁教會 蔡弟兄

     【答覆】

      哈利路亞,蔡弟兄平安!

     「主耶穌降生的時候,天使向牧羊人報導這個好信息。因此,我們若為歡呼主的降生而舉辦報佳音、慶祝活動,是否合宜?當然,我們不要與其他教派一樣擇定12月25日。」這是你所提出的疑難問題。

      個人依據下列的理由,反對本會的同靈參與慶祝聖誕節之活動:

      其一是,主耶穌未曾吩咐門徒要慶祝祂的降生。

      主耶穌在受難的前夕,設立聖餐禮之時,對門徒所吩咐的是,要記念祂的死(路二十二19-20;林前十一23-25)。至於記念祂的降生,祂卻未曾吩咐過;因此,使徒時代並沒有記念主耶穌降生的任何活動。

      摩西對以色列人說:「我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申四2)。使徒約翰也說:「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二十二18-19)。

      聖經上所沒有的,誰都「不可加添」;聖經上所有的,則誰都「不可刪去」。顯然,這是《新舊約全書》一致的訓諭,也是我們在信仰上必須堅持到底的原則。

      記念主耶穌的降生,不但沒有主的吩咐,而且使徒時代也未曾做過。既然如此,我們今日怎麼可以參與慶祝聖誕節的活動呢?

      其二是,主耶穌降生的日子,無法查明。

      主耶穌究竟降生於何月何日?查遍四卷《福音書》都沒有這項記錄,其他的經卷也沒有。由此可以推斷,主耶穌不願意基督徒記念祂的降生;否則,關於主降生的月日,聖經上為甚麼隻字未提呢?

      主耶穌降生於哪一天?這是永遠無法破解的「歷史之謎」。歷史學家不但無法查明祂降生的月日,甚至連哪一年都算錯了。請看下面的參考資料:

          海天書樓出版兼發行,《中文聖經啟導本》一書,對於「太二1」那段經文如此註釋:「主後六世紀,羅馬僧侶小狄約尼西(Dionysius Exiguns)創立,以耶穌降生來定年代的曆法,獲普遍採用。後來歷史資料漸多,計算年代也較準確,才發現耶穌降生年分的推算有幾年的出入。現在大家都同意,耶穌是在主前6至4年降生的。」

      該書對於「路二2」那段經文則如此註釋:「路加沒有記下耶穌降生的年月。原來用耶穌降生來定紀元的曆法,是在耶穌降生後五百年才建立;由於計算錯誤,公元開始的時間比耶穌出生遲了四到六年。因此,若依公元紀元來說,耶穌實際上是在公元前4至6年降生的。至於出生的月分,從羊群在野地過夜看,不會是深冬,更不會是12月25日,這是後來硬性規定出的日子。耶穌準確的出生日期無法知道。」

      這些資料告訴我們兩件事,頗有參考價值。第一,主耶穌降生於公元前4至6年,而不是公元元年。第二,耶穌降生的月日,可以斷言不是12月25日。

      請問:在不是耶穌降生的日子來記念祂的降生,有沒有意義?耶穌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譬如說,我並不知道你出生於哪一天,但我卻一廂情願地擇定某月某日來祝賀你「生日快樂」。請問:你的感受如何?會不會覺得莫名其妙呢?

      其三是,慶祝聖誕節,始自福音被更改之後。

      關於慶祝聖誕節的起源,少年歸主社出版,《聖經百科全書》66頁如此報導:「至於所生之月日(指耶穌降生之月日),則失傳已久。直至主後四百年,始舉行基督聖誕之禮,即陽曆12月25日,東方之教(即希臘東正教)則以為正月初六日。但主之誕生想非冬季,以牧人郊外牧羊不宜也(路二8)。」

      眾所周知,使徒時代結束於第一世紀末。第二、三世紀是教父時代。第四世紀起,便進入了羅馬教時代。在教會歷史上,眾使徒都離世之後,那「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便逐漸被更改,以至於完全失傳了。

      上列《聖經百科全書》的參考資料說,慶祝聖誕節之活動,始自主後四百年,即原始福音被更改之後。在此之前,那「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之中,並沒有這項吩咐。既然如此,我們怎麼可以越過基督的教訓(約貳9),隨著私意去參與慶祝聖誕節之活動呢?

      其四是,慶祝聖誕節,有忽視耶穌的神性之嫌。

      聖經說,耶穌是「道成了肉身」的救主;祂曾經住在門徒中間,是歷史上的人物(約一14;路二11)」。「肉身」(sarx)一詞,原文的意思是,肉身、肉體、世人、人性等。在新約聖經上,除了肉身之外,有時候也譯為「血氣」(林後十2、3)。由此可知,耶穌具有「人性」(羅一3),有成長的過程(路二40、52)。

      聖經又說,「太初有道,道就是神」(約一1)。這就是說,除了人性之外,耶穌也具有「神性」(約一14;羅一4,九5;賽九6)。祂與聖父「同質」(homoousios),而不是「似質」(homoiousios);祂是「在肉身顯現」的神(提前三16),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24)。

      就耶穌的人性而言,祂之所以要降生為人,乃為了實現祂救贖天下萬民的計畫(路二10-11;約一29,三16,十九30;來二14-15)。祂大約30歲開始傳福音(路三23),三年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耶穌成為肉身的日子,不過33年罷了。

      就耶穌的神性來說,祂從「太初」(archee),或說「起初」(archee),即永遠的過去,就已經存在(約一1、14;約壹一1-2)。祂的根源始自「亙古」(彌五2),祂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一8);祂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神是「靈」(約四24),這是祂永遠不變的本質。耶穌與聖父「同質」(homoousios),也與祂「同靈」(約三13;徒十六6-7;羅八9);因此,祂可以對門徒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8-9)。

      事實既然如此,我們若參與慶祝聖誕節之活動,豈不是有忽視耶穌神性的本質之嫌嗎?

      文章來源:真耶穌教會聖靈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