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邪靈一些難解的段落

          對於邪靈一般的瞭解是,它不屬神,乃屬於魔鬼。但是最近,一些人卻把邪靈視為神用以管教惡人,一種懲罰的力量。在我們信仰中出現這種看法,促使我們思考當聖經提及邪靈、惡靈、謊言的靈或惡魔,也許不一定指來自撒但的惡勢力。
       這種想法是基於相信撒但是自有的,而不受神任何的管制。持有此想法的原因是因為相信神的創世計劃,就是要毀滅撒但的工作。因此撒但試煉聖徒的信心或撒但按神的指示管教惡人,此類例子是與神的計劃不符合的。
       認為神會利用撒但來完成他的計劃確實是幼稚的想法。
       會有如此錯誤的觀點是因為缺乏對於以下事項的考量:
       1.教會一向持有的觀點是神不會利用撒但來完成他的計劃。相反的,當撒但嘗試破壞神的工作,神的旨意會在更高一層得勝。例如:撒但把耶穌釘在十架上是為了要毀滅他,但神的計劃卻藉著耶穌的死與復活完成。
       2. ‘藉撒但試煉聖徒的信心’是一種不完全的,缺乏詳細分析和說明的見解。這似乎把撒但描繪為神的工具,與神有著士兵與將領之間的關係,負有使聖徒信心完全的任務。對於神可應用任何狀況來完成他的旨意的共識,這種看法似乎太幼稚了。例如在約伯的事件中,神毀壞撒但的詭計以完成他對他僕人的旨意。
       3.在靈界,神與撒但之間的規則有時是超越我們所能理解的。約伯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神主動與撒但談論關於約伯的事。
       4.對於神的智慧,我們的理解是有限的 (賽四十28;詩一百四十七5)。一些靈界的事是我們不能明白的。這種限制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的。
       5.神的意願總是高過任何過去存在或現在存在的東西,無論是屬天或屬地。神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定成全(賽十四27;四十三13;四十五23;四十八3;五十五11)。雖然在地上,神的旨意有時似乎被一些不幸的事件、人的軟弱及罪所破壞,但他終究會成全(詩三十三11;伯二十三13-14;但四35)。其中一個例子是約瑟(詩一百零五17)。這個事實也證明他與亞伯拉罕的約必定成全(詩一百零五8         -12)。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擋他的旨意,撒但也不能(伯九12;羅九19)。當一個人無法看出神的旨意將如何得勝時,可以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神的旨意其實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只是我們無法看清。
       6.每當一個人遠離神或犯罪,他就會給撒但留地步(創四7;約壹三21)。因此,這罪惡的世界臥在撒但手下(約壹五19)。約翰長老稱撒但為控告者,他晝夜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啟十二10)。今天,因為有耶穌贖罪的血洗淨我們,他不能再控告我們了(啟十二11)。但是我們若生活在罪中,神就會把我們交在撒但手中。神不再制約撒但或保護我們。這麼一來,撒但就可以傷害我們的靈命(林前五5;提前一20)。猶大,亞拿尼亞及撒非喇夫婦就是這樣的例子。
       7.我是神,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賽四十五5)。神在此的宣告是非常清楚的。沒有人可以跟神比較,撒但也不能。簡單說,除神以外,沒有任何自有之物,也沒有任何物可以像他如此有能力。對於這點有很多聖經章節,我們在另外一篇文章再談論。
       亞比米勒的故事
       “神使惡魔降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士九23)。
       在士師記中就記載著亞比米勒這個反叛者。因為他對七十個兄弟的惡行,神使他滅亡(九56)。首先,這裏並沒有清楚記載“惡魔”是否來自神的懲罰或是出自撒但。雖然這裏記載‘神使’,但對於一個從不行惡的神,一般認為這裏不應該理解為‘神允許’災難因亞比米勒所犯的罪,而臨到他身上。其實,就是因為亞比米勒的罪,神不再制止惡勢力傷害他。這與聖經整體的教訓及翻譯是一致的。例如:在羅馬書中記載,‘神任憑他們行污穢的事’ (一24,26)指神任憑這些人受撒但的鼓動去做壞事(弗二1-3)。神實行了懲罰亞比米勒的旨意,而撒但則達到了毀壞亞比米勒的靈魂及身體的惡意。
      當神實行懲罰的權威,例如在埃及地頭生的被殺,總是會有很清楚的一套規則,以免無辜的人也受到傷害(出十二21-23)。另一個例子就是神在聖殿裏擊殺惡人。在擊殺之前,神有清楚的指示(結九4-6)。在亞比米勒的事件中,很多無辜的性命喪失了(九25,45,49)。若我們堅持以字面的解釋認為惡魔是出自神,我們怎樣接受這是一個理智的神所會做的事?
      這裏我要稍微離題。神的能力無疑是遠超乎人的,因此認為神可以在彈指之間輕易把亞比米勒毀滅確實是符合邏輯的想法。但神卻選擇了一個在我們看來難以相信的方法來完成他的旨意(九56)。同樣的,若認為因為撒但可以在不受限制(至少一些人如此認為)的情況下遍地遊行,因此他必定是自有的,不受任何神聖權力的管制,是完全錯誤的想法。因為人們會認為撒但若是在神的控制下,神可以隨意把他毀滅。這樣的說法並沒有確實的聖經依據。想想,神為何沒有如此處置亞當與夏娃、該隱或希律呢?或他為何等到挪亞的時代才毀滅全人類呢?萬物不是時時都在他的掌控下嗎?切記!神的方法總是比人的方法更好。他的意念也超乎我們的意念。人對於聖經的解釋、想法與假設絕不能超過神奧秘的範圍。
      大衛及掃羅的經歷
       “神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神那裏來擾亂他。掃羅的臣僕對他說:“現在有惡魔從神那裏來擾亂你。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等神那裏來的惡魔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使他用手彈琴,你就好了。”(撒上十六14-16)
        “次日,從神那裏來的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大衛照常彈琴,掃羅手裏拿著槍。”(撒上十八10)
        “從神那裏來的惡魔又降在掃羅身上(掃羅手裏拿槍坐在屋裏),大衛用手彈琴。”(撒上十九9)
       一些人認為這裏的惡魔是來自神懲罰的力量,而並非來自撒但及他的同盟(撒上十八10;十九9,20)。原因是惡魔‘從神那裏來’。這樣的說法是需要深思的。‘從神那裏來’同樣的不應按字面理解。意思其實只是 - 因為掃羅的固執反叛,所以神在這個時候決定不再保護他。這就是為什麼神的靈離開他,而從神那裏來的惡魔來擾亂他。就如我們已說明,當一個人活在罪中,他與神的關係就斷絕了,因此撒但就有把柄來掌控他的生活。從這段經文中,有幾個要點讓我們看出這惡魔是從撒但來的。
      首先,神權能的懲罰絕不會使一個人像是中邪一樣(十六23)。否則我們就無法依據一套原則,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出自真理的靈或謬妄的靈。
      第二,來自神懲罰的力量不大可能使掃羅心中有謀殺大衛 - 神受膏者,的意願(十八11;十九10)。神到底要懲罰誰呢?神是否是要一箭雙雕?在兩次事件中,若不是大衛身手敏捷,他可能已被殺了。明顯地,有些人會說這是神的保護。那神到底在跟大衛玩什麼遊戲呢?仔細想想,這種說法只會使聖經的解釋更加混亂。
      第三,很難想象神會藉著他的僕人趕出從他而來,在掃羅身上懲罰的靈。掃羅犯了罪,是應受懲罰的。若有這種看法,莫非宣稱神在分裂自己的國度(太十二25-28)。這豈不是像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對神的作為不理解,而譴責耶穌的工作?
       米該雅所看到的異象
       "我看見神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他左右。神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神面前說:‘我去引誘他。’神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衆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神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現在神是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神已經命定降禍與你。’(王上二十二19-23;列下十八18-21)
      這是另一個難解的段落。此段記載神允許謊言的靈欺騙,以成全他對於亞哈的旨意。這裏有幾點是具爭論性的。一些人認為這個謊言的靈是來自神,不是來自撒但。原因是這個靈在神的天軍中出現,而且所要進行的工作是神所允許的。對立的看法則認為這是來自撒但的勢力。第二種說法才是正確符合聖經整體的看法。原因如下:
      第一,神與他勝利的天軍從不是欺騙的靈,也從未利用欺騙的手段來完成神聖的旨意。聖經記載神是善的(詩三十四8;八十六5;一百5;鴻一7;路十八19)。神一向會允許撒但傷害那些固執犯罪的人(對於不肯悔改的罪人,他會任憑他們)。在此事件中,神視亞哈為最叛逆的國王(王上二十一25-26),以色列國中最叛逆的王。雖然亞哈王認罪並在神面前謙卑下來,但他所犯的罪所應得的懲罰莫過於死刑(王上二十一19;二十二20)。有時候,神也會允許撒但攻擊他所愛的人,例如約伯。他的用意是要挑戰撒但,讓他知道他對約伯的看法是錯誤的。但是撒但的意圖是惡毒的-他要毀滅。
      第二,撒但出現在天上並不希奇。比如在約伯的事件中,撒但就出現在天軍中(一6)。在啟示錄的記載也一樣,撒但晝夜站在神面控告我們。這是在我們還未被他的寶血洗淨之前(啟十二10)。因此,在神面前的靈不一定是屬神的。在天上對於罪人懲罰的判決是我們絕不能完全明白的。在神與撒但之間是有某些規則的。當神不再與亞哈同在,謊言的靈就可以任意而行,進行破壞的工作。
      第三,有時候撒但只有在神允許的情況下才可動工,特別當其中牽涉到神的選民。其中一個例子是約伯的故事。神必須同意撒但對於約伯所加害的程度,撒但才能行動(伯一、二)。
      第四,聖經記載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雅一15)。生活在罪中的人是屬撒但的(約壹三8)。對於每個罪人,神必定施與應得的懲罰(出三十四7;箴十一21;十六5;鴻一3)。在亞哈的事件中,他固執違反神的律法,因此神最終任憑撒但處置他,這是合乎聖經教訓的。他使自己不能再得到神聖的庇護。神如此的作為就表明了他的公義。撒但的用意不只是要毀壞他的肉體,更重要是要毀壞他的靈魂。
      這個歷史事件再次讓我們明白神的作為是不能以一些不能理解的聖經片斷來解釋的。神是全能的,他難道不能以一口氣就把亞哈滅絕嗎?他當然可以。但他卻不選擇如此實行審判。同時,只因為我們現今看到撒但有越來越多傷害信徒的舉動,就把他的能力提升到與神同等的地位,比如說他是自有的,這明顯地是不合乎聖經的教導。持有這樣的看法是在降低神的能力。約翰所說的一句具鼓勵性的話就奠定了真耶穌教會最初的信仰 - 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約壹四4b)。
      對於埃及的宣判
      “神使乖謬的靈攙入埃及中間,首領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有差錯,好像醉酒之人嘔吐的時候,東倒西歪一樣。”(賽十九14)
      這是對於埃及的一個預言。我們無法確定乖謬的靈是否是一個使者,比如來自神的天使。在漢英文中,‘靈’可被理解為一種想法、態度或意念。在此,神主要的目的是要使在埃及的工作混亂。關於耶路撒冷的災難,聖經記載神使沈睡的靈澆灌在先知及先見的身上(賽二十九10)。基本上,意思就是神不再讓他們有理解他的話的能力,因為他們在神面前心思不正(二十九13-16)。再提及乖謬的靈,意思可能只是神使他們心中混亂,使到他們在埃及的工作無法進行。
      結論
       1.這篇文章所要強調的是查考神話語應有的正確態度。不應先存有一個聖經中毫無有關記載的想法,然後從聖經中尋找一些章節來支援此種假設的觀點。
       2.每當真理以更深奧的程度被揭露,比如七個印的揭開,就更彰顯神無比的權威(啟五12-13)。
       3.神真理的顯明能夠抓住誠心聆聽者的心,熱心地敬拜他(啟五14)。對於那些喜愛神真理的人更是如此。
       4.我們引用來支援我們的教訓的聖經章節必須與教會的基礎相同、相符合(林前三10-11)。
       5.只因為無法深入或輕易地解釋某些教訓,而要修改教會一貫接受的教訓,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彼後三16)。相反的,我們的態度應該是瞭解到,對於一些我們想要知道的事情,我們缺乏見解。或者到目前為止,我們也許只瞭解一部分,但對於起初所知道的 (林前十三12),我們必須毫不動搖地持守到底。
       6.對於撒但的工作,‘神同意’或‘神允許’不應視為上司對於下屬的贊成、批准。這種聖經章節所強調的是神任憑他們去行。結果就是神不再庇護他們免受惡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