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本文是對一篇以“真道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為題目的講道錄音稿的回應。雖然是同一個人所講,而且是同樣的題目,這篇講道卻與2005年在聯總真理研究會所寫出提交的討論文章,有很大的不同。在原先的文章中所用的例子在這篇講道中卻找不到了。講道者的主要意圖是很清楚的:表面上看起來,真耶穌教會所得到啓示比使徒時代更深奧。其真正的目的是:真耶穌教會已經得到了超越道理根基的真理,甚至是使徒們所不知道的。
       1. 聖經裡面的真理,是不是不改變的東西?

      我們的信仰由兩個要點組成。第一,我們的信仰必須建立在真理上,而且我們的言行舉止必須依據神的話(聖經)。真教會的信徒已經接受了共信之道(信仰)(多一4), 這裏也清楚地表明說我們的信仰必須建立在同一個真理的根基上。這是爲了保證我們所得到的信仰就像彼得所提到的‘寶貴的信仰’(信心)是一樣的(彼後一1)。在這裏的“得到”原意是“得到神聖的旨意”。“一樣寶貴”這句話包含著有同等的地位、立場、價值的意思。爲了要得到同等地位、立場和價值的信仰,真理是不能改變的。聖經沒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真理是可以改變的。

       2. 回頭看1917年的信仰,你會很困惑

      我們有必要區分‘在同樣一個道理模式的前題下,從不同角度來理解真理(信仰)’與‘改變真理(信仰)’之間的不同 (提後一13-14)。前者並沒有與教會從神所領受的真理發生衝突(林前三11)。例如,第五印所描述那些求伸怨的人;他們是否已經被殺害或只僅是為神的工作受威脅和迫害呢? 聖經有支持‘僅是指被殺害’的跟據,啟示錄最終談論到神為這些人伸怨。 他們為了信仰流血,犧牲他們的生命(啟十五5;十九2; 太二十四9; 申三十二43;王下九7)。然而,聖經也有支持‘僅是指受威脅和迫害’的依據。保羅說他常帶著基督的死(詩四十四2;羅八36;林後四10;十一23)。整體上來說,兩者在第五印的真理和聖經的解釋上,並沒有任何矛盾的地方。反而,他們提供了聖經真理連貫的理解。當然,我們有需要在聖經上下文分析的部分上,做更準確的詮釋。

      後者確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事實。它違反聖經基本的原則,并且混淆了一次清楚的真理。例如,強調割禮為得救必須條件接,確是違反了得救源於恩的真理(十五2)。不可避免的,使徒們必需全力以赴衛護他們一次所領受的道理,竭力爭辯,來揭露這錯誤的教導。當割禮沒有被強調為得救必須條件接時,只要信徒能夠尊行命令,實踐割禮與否就不會成為教會的問題了(林前七19)。接受和容忍‘講靈言不是得聖靈為一的證據’觀點,會造成教會為無法知道誰已領受聖靈的疑惑。這錯誤的教導拆毀真理的基礎和違反聖經的原則。這就是更改真理了。

      在這裡我必須講明一個要點:個人不成熟的知識觀點與無知,不能成為改變真理的理由。缺乏了解真理有源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首先,我們可能沒有深入研究聖經,來證實我們所相信的是真實的。其次,驕傲的心不僅造成不願聽他人或教會的教導,而使其相信教會的教導是不准確的,並且可隨時改變。如果我們固定了想法,認為個人真理的認知是獨立的,與教會道理模範無關,這實在是偏離真理,墮落的開始。

      以外界挑戰我們的信仰為理由,而更改真理是不對的。對於每個問題,神總是有解決的方法。實際上,我們不應該憂慮他人對我們的看法。我們首要關注的,應該是我們是否還保有一顆傳講原始純正真理的心。歸根到底,人不能接受教會的真理是源於內心的反抗,自以為是,而差錯不在於所謂真理發展的歷史上。

      在此,我可做個結論:‘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講道者的煩腦,是出自於不願接受教會的教導。雖然他聲稱為真教會真理的發展而感到煩腦,實際上,他使用這所謂發展的困難,來鼓吹‘在每個世代,真理是會改變的’說法。這是他的手段,為了要發展他所認為準確的真理模式。根據吳老長的論文,此講道者所談到本會歷史的資料,有些是不准確的。

       3. 使徒教會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保羅同工都是應該被咒詛,因為他們所傳的跟保羅不一樣。

      這樣的說法是誇大的,而且僅僅是猜測而已,並沒有根據的。如果我們再看一次(加一8-9)。保羅並沒有說“我”,而是說“我們”,他說如果有工人或者甚至是天使所傳的跟他們(我們)起初所傳的不同,他們就應當受咒詛 。從保羅用“我們”這個字眼可以讓我們看到,使徒教會的工人從主所領受的教導是一致的,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因爲時間或者環境的改變而另傳一個福音。這跟使徒教會早期所立下的道理基礎是相符合的――教會必須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

      應用(彼後三15-16)來說明保羅的教導跟其他的工人不同是曲解聖經。第一,這幾節經文談到保羅所寫的書信有些是難明白的。在此彼得談到的是有關主的日子和基督的長久忍耐的事情,原因是因爲他不願意任何人沉淪。“難明白的”不是說他們所傳的有何差別,其實 “難明白的”問題主要是是發生在那些無學問(不願意聽和領受教訓的人)和不堅固的人身上(沒有道理基礎的人)。

      (腓三15-16)所談到的是追求屬靈的完全。只有那些已經得到了從上面來的選召的信徒才能達到屬靈的完全。保羅呼籲那些成熟的信徒要與他一同追求完全。“若在什麽事上存別樣的心”是指著在這一件事情上跟保羅有不同的想法。如果是這樣,保羅相信有一天神會指示他們要追求像基督一樣的完全。這些人需要改變他們的態度來接受保羅的教導。這段經文所談的,不是在信仰的團體中有不同的道理觀念和接受了不同的福音。

     (腓三16)並沒有談到,不同的工人之間對道理會有不同的領悟,或是他們在道理不同的前提下還能一起工作。保羅所說的是,每個人在追求完全的道路上,所能達到的程度不同,但是他們還是要保持合一,而且要不斷地追求。

      當然,保羅所論到的受咒詛是跟割禮這件事有關。然而,這個警告不是單指著某些特別的事情來說而已。完全遵守主耶穌純正的話語和合乎敬虔的道理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須要做的(提前六3)。 保羅在加拉太書教導信徒不僅僅只是有關割禮的事情。他還教導了他們有關聖靈、基督裡的自由、遵守誡命的道理。請問,如果他們故意違背了這些教導,他們會不會被咒詛?難道這樣的原則不能應用在今天的教會嗎?如果有人傳一個福音,把教會搞得烏烟瘴氣 ,難道他就不會被咒詛嗎?如果有人要試著傳一個與我們起初所領受的不一樣的福音,我們當用敬畏的心謹慎思考、分辨和捍衛。

       4. 什麼叫做真理?

       真理就是誡命,也就是神的話(約壹二4-5)。真理也是聖靈,所以被稱爲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約壹四6)。你的話的總綱是真理(詩一一九160)。耶穌基督包含了所有的真理(弗四21)。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顯然教會(真耶穌教會)就擁有了神完全的真理(提前三15)。 問教會到底有沒有握住真理這個問題,會讓信徒有許多的疑惑。如果是這樣的話,保羅對提多的話就不適用了-就是我們有共信之道(多一4)。如果工人的信仰可以不同的話,那彼得所談到同樣寶貴的信仰也是多餘的。

      雖然道理是深奧的,就像保羅所傳講的(彼後三15-16),但是我們不能因爲這樣就輕易地離開了教會傳統的道理。無可否認的,聖靈是無限量的,但幷不意味著聖靈的啓示是輕率的。聖靈是有秩序的靈。他不會賜予教會互相排斥的真理原則來混亂他自己所建立的教會。從保羅對提摩太的教訓當中,聖靈是要幫助我們牢牢地守著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4),如果道理是隨時可以改變的,那我們就不需要靠著聖靈守住我們所領受的道理了。

       5. 我的定義是真理可以被改變的; 在耶穌基督顯明之後,這個真理變成影子了。

      可以叫人活的誡命,不等于說就可以賜生命給人(羅七10)。律法只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加三24),把人帶到基督面前,使我們能因信稱義,就是藉著相信基督得到生命。 當聖經談到律法可以救命,這個救命不能理解為可以將人讓從罪中得釋放。理由是因為律法不能使人稱義。誡命可以拯救(詩七一3)包括告知我們何為罪,幷且當一個人守律法的時候他就不會犯罪得罪神。

      從耶利米先知的預言(耶三一31-34)可以看到律法、恩典和真理的論點(約一16),後來希伯來書又兩次提到這預言(希八7-13;十16)。這預言談到新的約會代替舊的約。舊的約是與律法有關,是神藉著摩西所賜予的,就是拉著他們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新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所以兩約的差別在于:一個是外在的,一個是內在的。 

      新的約有兩方面的重點:首先,基督來是要拯救我們脫離罪。那些相信他的人就不會在罪的權勢之下。這就是基督所帶來的恩典(羅六14-15)。藉著聖靈,神用他的話使我們得自由。這就是他所帶來的真理(約八31-32;林後三17)。在耶穌基督裏,藉著聖靈的內住,我們就能夠守全律法,正應驗了耶利米先知所預言的。 

      在希伯來書很明顯地告訴我們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希十1)。作者在這裏特別提到舊約祭司制度是個影兒,藉著這制度能使百姓的罪得到赦免。當基督獻上自己,成為完全的祭物,就成就了律法所規定除罪的要求。當基督來到世上,律法(十誡是律法的核心)還是信徒必須要守的(羅七7-8)。說律法和舊約的教導是影兒就是曲解了基督救贖的工作。不單只這樣,聖經還告訴我們要堅固律法 (羅三30-31),就是神的真理 (詩一一九151)。其實,聖經的真理包含了從祭司制度的建立直到基督把它成全。

      如果我們引用(約一17)作為道理逐漸顯明的理由是不恰當的。舊約聖經有時是以“律法和先知” (太七12;路十六29;羅三:21)來代表全部真理的一部分。基督所帶來的“恩典和真理”是聖經真理的另一部分。 在這過程中, 神顯明了基督如何藉著他在十字架的犧牲來成就律法。實際上,聖經的真理是貫穿時空的。不然的話,為何耶穌對猶太人說,如果你們信摩西(律法),你們也會信我(恩典和真理),因為摩西的書上有指著關于耶穌的話(約五46-47)。如果不是这樣的話,那保羅也同樣訛傳了聖經的真理。因為他說神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必因你得福”(加三8),那福音是律法的一部分(創二二18)。如果我們說律法是個影兒,當耶穌獻上自己產生功效之后,那保羅還要向那些已經得了恩典和真理的人來傳講這影兒的事嗎?

      用胎兒在母腹不斷成長的例子來支持“真理逐漸顯明”的說法是不恰當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在正常的情況下,一個胎兒一定會成長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但是在近期的文章中,與我們傳統信仰相違背的真理逐漸顯明的“新道理”是讓人震驚的而且會分裂神的教會。既然基督包含了所有的真理(弗四21),他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事。除此之外,他還把真理的聖靈賜給教會,那教會的真理還需要逐漸顯明而且需要全面修訂嗎? 

       6. 我們應該讓真理每一個時候都能夠大過先前。

     (加三23)不是真理逐漸顯明的依據。這裏所談的是神的救贖計劃從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最終以主耶穌的犧牲救贖工作來完全。保羅向那些已經離開真理的人說明,靠行律法是不能得救的,他們這樣地想法是錯誤的。因為律法本身不能給予生命,不然義(無罪)就誠然本乎律法了(加三21)。保羅嚴厲地警告那些離開神恩典的人,如果義是從律法來的,那基督就為我們徒然死了(加二21)。保羅接著解釋律法的功用與因信稱義的關系。在神的計劃中,律法的功用是啟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5),直到基督為我們代死。

      事實上教會常常鼓勵信徒要多讀經,領受靈糧。讓真理能夠繼續發展,是教會的工作。然而,教會必須采取預防的措施。教會道理的發展應該是建立在原有的基礎上。如果聖經的道理界限沒有設定清楚,那我們很快就會發覺到我們所傳講的甚至會與十誡相抵觸。比如說,我們不但不能相信神是全能的,是無可比擬的,我們甚至會認為他也是有限的。有時候,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可能會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卻不會造成一些基本道理的動搖。在一般情況下,這些不同的解釋反而是相符而成的。

       7. 真理隨時會改變,你怎麼去固守它?

      要了解弗三4-5,有幾個重點和字句是我們必須要留意的。這“以前的世代”是單指使徒時代之前的世代嗎?如果一個人認為是這樣,那舊約的先知是否知道神要救贖外邦人的奧秘(弗三6)?就如彼得所說,舊約的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那將要來臨的恩典,就是他們所預言的(彼前一9-10)。雖然神在預言中的奧秘不是給當時的先知,但向他們卻是顯明的(彼前一11  )。要知道,他們是舊約的先知。這裏的“人(子)”又是指誰呢?很明顯,他們不是屬于信仰團體中的人。因此,凡不在信仰圈子中的人,都不能知道神的奧秘(可四11),無論他是使徒之前或之后的人。另外一個問題是,這些“先知”是指誰呢?他們是在使徒時代講論神話語的人(林前十四3),也包括今天的我們在內,還有舊約講預言的先知(彼前一9-10)。

      根據我們上面所討論的,弗三4-5沒有討論到摩西和舊約的先知對神的計劃是不清不楚的。這段經文談到神的計劃是要讓那些認識他的人,能夠知道,不管他是哪一個時代的人,其內容是外邦人藉著福音,同蒙應許。這裏根本就不是說真理可以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改變。不然的話,為何保羅說執事的條件之一是要能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多三9) ,而且他還要成就福音的奧秘(西二14)

      論到使徒行傳中发生的--就是有些人坚持外邦信徒要想得救就必须受割礼的事件--不是一件擾亂教會的事情,乃是持守傳統道理的結果。這是強解聖經。在耶路撒冷的會議中的決議,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這些強調割禮的人是要言语搅扰外邦的信徒,惑乱他们的心(徒十五24)。保羅也用同樣的字句來警告那些在加拉太教會擾亂教會的人(加一7)強調外邦信徒需要受割禮才能得救不能成為改變聖經道理的一個說法。

       8. 你真耶穌教會的道理是不是有限?你絕對不敢說它是完全的。

      我們再細心的看林前十三9。它是否談論真理逐漸揭示的過程呢?這是關於愛的教導。保羅說愛不是一種想法而已,它是一種生活的方式(4到7)。基督徒必須活出基督的愛。愛從耐心開始,以忍耐結束。其中,他談論到,從愛的永恆性來看,方言,預言和知識都是暫時的(十三8)。他以自己為例證,并且闡明,在主的日子未到來之前,追求知識和說預言的工作是繼續的 (9-10) 。

      要了解保羅所談論的‘知道’(9),我們應該以‘神知道保羅’為基礎(12)。 當人不能完全實踐愛時,他對基督的知識(知道)也是不完全的。保羅說他不斷追求靈性的成長(腓三12)。不例外的,這裡他也追求完全認識基督。那‘完全’是指教會或信徒已經達到完全的愛的階段。這就表明基督的豐盛已充滿了信徒(弗三9;四13)。當基督的愛充滿我們,我們就不會說幼稚的話,成為一個行動成熟的人 (12) 。 因此,保羅說信仰團體應以合一的心,來追求體會基督的愛(弗三18)。當教會活出基督完全的愛,信徒必見神的真體(約壹四17 – 18), 那就是基督再臨的時候 。

      教會是不會更改真理的。那救我們的道理模式是不改變的(羅六17),與使徒所教導的確相符合。有鑒於此,教會的教義是完全的。教會對於某些聖經問題的解釋,雖然有時不是很完美,其詮釋不會對我們所相信的教義或一般的道理造成任何的大問題。所以,聯總真理會的存在是為了讓工人能在道理上彼此切磋,盡力排除一些在道理上無害的區別。

      根據希伯來書,當基督來了,所有與法律有關的事都變為完全 (七28;九9,11; 十14;十二23)。在聖靈第二次降臨後,真神再次把完全的真理賜給教會,與早期教會所領受的一樣。既然我們與使徒們所領受的是同一個聖靈,我們所領受的道理模範也就不會超越使徒們所領受的。 終究我們的信仰是建立於他們的教導上。

      以割禮的問題來說明‘道理是逐漸顯明的’是不對的。這問題與那偷進來攪擾信徒的那些人有關(使十五24)。這事情不是關於使徒教會被建立後,所領受的新道理。 這是教會所面對的一個難題,而不是一個支持真理逐漸揭示過程的例子。 同樣,說因信稱義的真理是在教會被建立之後,才賜給教會,是誤解了聖經的教導。 實際上,在保羅談論它之前,因信稱義的真理早已闡明在舊約聖經裏 (哈二4;希十一)。

       9. 每個時期他們都有全備的福音

      若沒有基督,律法和律法中的事就不能完全了。基督來到世上是要成全律法。“舊約的福音”是新約聖經的一部分。這样看来整本聖經的兩部分是息息相關的。如果在新約聖經沒有記載舊約聖經預言的應驗,那舊約就不能被認為是可信的。 同樣的,新約的教訓如果沒有舊約的預言就不完全。其中的一個顯著例子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二二18)。其中所提到的后裔,根據保羅的說法,這個約是神在耶穌基督裏所成就的(加三17)。 他的教訓是有舊約根據的,就好像主耶穌的教訓一樣 (太十五7-9;賽二九13)。這裏所談到的重點是基督,他的犧牲不但成就了神的計劃,也應驗了聖經的應許。我們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的蛛絲馬跡,談論到在每一個世代,可以有自己完全的福音,但又跟其他世代完全不一樣。

       10. 我相信得救是一種很大的恩典,不管你是什麼人都可以得救。

      神是愿意人人都得救,但并不表示人人都能得救。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只有信徒能保守在基督了,他才能得救。這也是希伯來書作者所談到的,人要離開道理的開端。這裏的重點是要達到屬靈的成熟階段(來六1),就是能夠分辨好歹(來五12-14)。根據希伯來書6:4之下幾節經文,那些被稱為屬靈嬰孩的不一定就沒有真理的知識(林前三1)。這些人曾經是嘗過天恩滋味,又與聖靈有份的人。

        “神為何造善惡樹”的問題,其用意是為了讓信徒對所信的產生懷疑。聖經所給的答案是很清楚的:亞當的跌倒是因為他的悖逆,就是他吃了禁果(羅五19)。神是至高的,他要求人順服他,為了是把恩典賜給他們。神給亞當的指示非常地簡單:“你不可吃樹上的果子,你吃得日子必定死”(創二17)。說問五個傳道會有五個不同的答案這樣的說法,是要欺騙信徒來查考這個問題。這是非常危險的。又會讓我們卷入撒旦是自有的討論中 。

       11.在真理的會議決議: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但是有些人不同意。

      作者說他的論文是聯總所接納過的,但有些人卻堅決反對。聯總的反應是正確的,因為看到有再討論的必要。因為作者所談到的內容與教會所領受的是相違背的,作者主要的內容是真理是可以改變的,而且在每個世代都有完全的真理,在神的全能中,這完全卻是不完全的。這是含混不清的說法。這樣的說法可以讓教會分類,而且蒙蔽了教會所領受的真理。

      在他文章中所談到真教會的教義史必須要謹慎地查清是否真是如此,有一點是必須要澄清的,以一個對真理從無知進入到明白的階段作為神啟示真理的架構是不妥當的。這個階段應該被認為是改正了一個人的認識。聖經也同時談到每當真理被傳講的時候,一定會有人去破壞。這可以從“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中得到解釋。這樣的敗壞是每一個神選民的世代都有的。

      說使徒時代的信徒對因信稱義的道理不明白是錯誤的說法。因信稱義的道理首先寫在舊約的聖經當中(來十一章),舊約的信徒也是憑著信心而得救。在新約,因信稱義產生在洗禮當中。其實,稱義是基督救贖的另一種說法。同樣的,得救本乎恩的教導,跟洗禮也分不開。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就是得救本乎恩(弗二5)。同樣,這也是在洗禮的時候發生的。從這裏來看,使徒們不是在談論新道理,他們的教導都是以耶穌基督的吩咐為基礎的。

        “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知道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雅五7)。雅各是在教導有關我們跟使徒教會的信徒有著對主再來不同的觀念嗎?答案是“不是”。這裏主要的教導是忍耐(五7-8)。那使徒時代的信仰有沒有包括等侯主再來?如果不包括主再來,他們的焦點就會從主的身上轉移到其他的事情上,那他們的態度就會像那不忠心的仆人一樣(路十二45)。聖經說他們雖然死了,他們卻憑著信心望見他們沒有得著的應許(來十一13)。如果舊約的圣徒能看到將來天國的實現,那我們怎能說使徒時代的信徒對于神在不同時代救贖的計劃是無知的呢?畢竟,我們知道舊約的先知實在不斷地查考恩典的來臨,不單是在使徒時代也在我們的時代(彼前一9-10)。無可否認的,他們所查考的救恩工作不是片面的,而是完全的,就是從使徒時代到基督第二次再臨。 

      在神的救恩計劃中雖只有一個獨一的教會。但依據以賽亞書十一章,這教會卻將在神計劃裏的兩個時期:早期的歷史 (賽十一10)及末期歷史 (賽十一11)中出現 。 “在那日” 被兩次提到 。預言中確實的時期未曾說明,但可推測是指新約時代,而且第一次教會出現是在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因為經文上說:“將有耶西的根發生” 。隨後又有第二次教會的出現時期。其次,神的大旗將設立兩次。在十二節提及神將要“向列國豎立大旗” (賽十一11)。這表示神設立的大旗己傾倒了一段時間,否則就沒有再次豎立的必要 。

      教會在這個世代被建立正符合這個預言的實現 。從神的計劃看來,神喜愛人尋求祂,以蒙拯救的旨意是歷代不變的 。尤其是主耶穌昇天之後,教會正是這項工作的先鋒 。固然, 耶穌仍是外邦人尋求救恩的主要對象 。主的門徒在耶穌升天後繼續為祂豎立大旗招聚百姓的工作 。主耶穌在世的工作就是建立教會以呼召,拯救人類“…外邦人必尋求祂,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賽十一10) 。保羅引用此一思想,作為日後教會應接納外邦信徒的依據 (羅十五10) 。他聲稱基督將治理外邦人(羅十五12)。只要他們相信耶穌並成為祂肢體的一份子,這正是自古以來所隱藏基督的奧秘(弗三6)。

      藉著聖靈的大能,初期的教會顯現出耶西公義的根及祂的救贖大工(賽十一1)。祂的工作包括選召罪人及外邦人來到祂完全的聖山就是教會(賽十一6; 弗二14)。使徒時代聖靈的大降正為了配合上述預言的實現。

      當主第二次伸出祂的手拯救更多的百姓,末世的教會就在祂的旌旗下,接續使徒教會的工作(賽十一12)。正如主及他的門徒:是一群在祂旗幟之下 (賽十一10) 代表神的人。

      阿摩司先知很早就預言,使徒教會將被再次復興:“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摩九11)。 乍看之下, 此預言似在講重建所羅門的聖殿,但事實上, 隨後重建的聖殿其規模遠不及所羅門王所建的殿那麼堂皇壯麗。因此阿摩司的重建預言,絕不是單指屬物質的殿。

      既然舊約先知的預言常有數層含意。上述預言中的“帳幕”,就應該取靈意上的解釋,乃是指教會。意即“教會”必需重新建造,恢復最初使徒時代的規模樣式。所以當雅各長老在耶路撒冷會議中再次引用這段預言(徒十五19), 認為“教會”應該接納外邦信主的信徒。(徒十五15)這原就是神創世以來永恒的旨意 (徒十五18)。

      阿摩司的預言含有雙層的意思適用於歷史上不同時空裏的教會。第二次聖殿的重建恢復了第一次聖殿的榮耀,正如末世真教會的出現,取代恢復了使徒時代教會的光輝與工作。在使徒時代之前,神未曾在世界設立教會。真教會只有在使徒教會式微消失之後,才會出現。由此可知,阿摩司的預言是關乎末世的。末世真教會重建的目的, 是要讓“其餘的人類 (以色列人以外)”使凡求告主名,尋求祂的人都得救。叫神的救恩能比早期使徒時代的教會更廣澤萬民(徒十五17) 。

      這裏我們可以做出一個結論:先知們談到聖殿的重建,使徒們也談到了(徒十五16-17;羅十五10-12),耶穌本身也談到重建聖殿就是他的身體(約二19),我們可以說這樣的道理在聖經是找不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