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聖誕節

   文/劉敬一

         十二月二十五日這一天是大多數基督教團體中所慶賀崇拜的日子,既使是不信耶穌為主的外邦人,在所謂「聖誕節」前夕也會向其親友贈送「聖誕卡」的,好像是已成了舉世公認共拜的節目。

         可是,說也奇怪,唯獨真耶穌教會在此日卻毫無表示,是不是真教會沒有一般各教會愛主深切?抑是另有其他原因?現在我們不妨來查考一下,關於它的來歷,以解決關心此問題兄姊及社會人士的困擾,使我們對真道有正確的認識。阿們!

      首先我們要指出十二月二十五日,在聖經中找不出根據來證明是主耶穌真實的生日的,既使是轟轟烈烈遵守此日的宗教家博士們,也不敢硬辯主耶穌確實於是日誕生的。因為在四福音書中沒有是項的記載,相反地在路加福音二章八節記載說:「在伯利恒之野地裡有牧羊的人,夜裡按着更次看守羊群。」按照巴勒斯坦的氣候分做旱雨兩季,雨季是自十月下旬起至翌年的三月,同時也是寒冷的冬季(故十二月二十五日,非雨即雪),從三月至十月便是旱季。

      依猶太人習俗,趕羊至「野外」的時間,大約在逾越節左右(約在三月至四月間),直到早雨開始的時候(約十月至十一月間),他們便趕羊回家。按路加福音二章八節說:「野地有牧羊人」,可以證明主降世之日定在旱季(收割之日)無疑,斷不在十二月二十五日之雨季,又加寒冷的嚴冬。

      如此說來,在經上不但無直接的記載主耶穌何日降生,也沒有間接推算的方法可以知道主何日降生,相反地依季節、地理去衡量,卻根本否定了在十二月二十五日的節日,因此一般宗教學者實在無法自圓其說地找出根據來,就在所謂「主總有一天降生的,雖然沒有一定的日子,大家都在這日敬拜事奉,一定是神所喜悅的。」如此含糊的說法,實在令人不能滿意,其人意的節日是否得神的喜悅,容後再說,現在先讓我們將這日的歷史因素寫在後面:

      原來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基督未降世數世紀之前,已為異教人士的節日了,日耳曼族(德國人)守此節日及以後的十二夜,是為要崇敬「太陽神」戰勝了冬天(十二月二十五日後太陽由南北返)。不列顛的異教者乃訂此日為「太陽神的生日」,而大事慶祝的。

      羅馬人本以此日為「農神節」(Saturnalia),並在以後的七日大吃大喝一場。後至公元二七三年,羅馬人便立此日以紀念太陽神(Mithra),並改稱此日為「不可侵犯之太陽的生日」(Birthday of the Unconquered Sun)。

      不特此也,此可咒詛的「太陽日」,同時也正是希臘神話中的女神岱雅娜(Diana)的生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及至公元四世紀的時候,基督徒要引許多拜太陽者進教,乃與彼等妥協,教會中摻雜了異教偶像的雜質,失落了早期使徒時代的純樸本質,將外邦的偶像帶進了教會,並將一週一次「可敬的太陽日」(星期日),代替了安息日(星期六),於是一年一度的「不可侵犯的太陽的生日」,也就被改訂為主耶穌的生日了,這是「聖誕節」的起源。

      上海廣學會出版的「聖經辭典」,關於「聖誕節」的解釋是:「主後三百年始守此節,西教會(指羅馬教)規定之日是十二月二十五日,東教會(希獵教)規定之日是正月六日,然此特為教會規定之日,無憑竅實者,而耶穌教數百年來,亦無人守此節期,迨其後漸次進行,而始守之也。」

      又該會出版另一書「倫理宗教百科全書」的解釋是「……及四世紀時,教會乃決定耶穌聖誕為宜紀念者,嗣後乃為教會通信之例,福音書上未記載耶穌生於何月何日,而古人以十二月二十五日為聖誕,人不知何所據而云然,或謂猶太教本於是日有一節期,故古人沿用為耶穌聖誕。」

      至於聖誕節崇拜之方式,更是光怪陸離,無奇不有,吾人只見其俗化,未見其敬拜之實意,且其多脫胎西歐異教的風俗。

      一、英國人於聖誕節時懸「寄生樹」:此源於蘇格蘭古代督伊德教徒(Druid),早已在耶穌未出生之前,便於一年的最後一月的第六日舉行一年一度的儀禮,他們排着隊去砍寄生樹(Mistletoe),主持的僧士穿着白袍,手中拿着一把金鎌刀,去砍那樹,並獻雄牛,有時甚且獻人。今日英人於聖誕節前懸掛寄生樹,起源在此。

      二、古代北歐民族過年時,焚燒木材崇敬他們的雷神(Thor),如今歐洲有人在聖誕節前焚木材,便由此而來。

      三、聖誕樹:古代日耳曼族的支派(Hun和Alemanni),本是拜樹的。聖誕樹即由此作。

      四、聖誕樹上的懸掛蠟燭:是馬丁路得(Martin, Luther)開始的。其故事是這樣:在某年聖誕節前夕,他在回家路上,看見一棵積着雪片的樅樹發出亮光,後面並環繞有許多亮星做背景,其夜景太美麗動人了,於是他一抵家時,便命家人把那株擺在屋裡的聖誕樹懸掛起蠟燭來。

      五、聖誕老人:英國人稱聖誕老人為「山打克勞斯」(Santa Claus),其實這是「聖尼格拉斯」(St. Nicholas)的訛名,但有無聖尼格拉斯其人,還是一個問題。據一般傳說,此人乃四世紀時邁拉市(Myra)的大主教,他本是富家子弟,後來把所有財產都分贈給貧苦的人,大家為了紀念他而設立的。

      由上所述,可知「聖誕節」那天根本不是主耶穌真實的生日,然而卻有人說:「聖經雖沒有記載主何日降生,但主總有降生的一日,同時主降世擔當人罪又是一件大事,我們不必查問那日子的來歷,我們出發點是敬拜主耶穌降世救人,又有什麼不好呢?」此種論調在一般屬世的教會中實在大有人在。

      但這種說法,實在是欺人之談,因為經上記着說:「神的道不可加添,不可刪減。」(申命記十二章32節)如擅自加添的,神定將經上記載的一切災禍加在他身上,如刪減的,神也必在聖城中刪去他的分(啟示錄二十二章18-19節)。更改福音的必受咒詛(加拉太書一章7節)。

      主升天前曾諄諄告誡要紀念祂的死(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9節),因為祂是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希伯來書二章14-15節),並親自設立晚餐以作共同紀念遵循的方式,而不容亂行的,卻沒有絲毫紀念祂的生日的教訓,因為在沒有天也之前即有了主(彌迦書五章2節),敬拜「誕辰」之類乃是世人拜偶像的方法,已如前所述,我們豈可將無生之始無命之終的真神偶像化呢?

      現在歐美每度此日,動輒發生荒宴醉酒、車禍等不測事件,罹死亡之數常至數百人之多,這就是神不喜悅人慶祝聖誕節的明證,何況每年在此日不知加添了多少罪惡?這都是各教會團體所必須猛省的。

      當初神要掃羅滅盡亞瑪力人及牲畜等,掃羅卻留下了好的牛羊,準備去吉甲獻祭,其意並非不善,然而神卻藉撒母耳對他說:「聽命勝於獻祭,順服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

      主也親口說:「愛我的必守我的命令」,神命我們不可加添祂的真理(申命記十二章32節),又說更改福音的必受咒詛(加拉太書一章8節),此種悖逆宴樂的行為,將又真又活的神偶像化,戲劇化,走外邦人的道路,想得神的祝福,豈不等於緣木求魚嗎?

      須知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偶像相同(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3節),此等無中生有悖逆頑梗的罪行,神豈能不追討?奉勸各教會團體趕緊從那大巴比倫出來,免得與他們一同受禍呀!

      以上從聖經上、歷史上對聖誕節的問題,作一簡單的分析,茲歸納如下:

      一、經上沒有主生日的記載。

      二、十二月二十五日原係偶像的日子,被羅馬教皇更改而來。

      三、聖誕節崇拜之各種方式,也是源自偶像。

      四、神是無始無終的神,降世不過是在肉身顯現(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

      五、聖經上未記載主生的日子,有神聖善旨意的安排,人不可自作聰明而為之。

      六、自作聰明的敬拜,必遭掃羅想在吉甲獻祭的後果。

      七、神的道不可增減,經上未記載,用人意加添的定受咒詛。

      八、主只吩咐我們紀念祂的死,而沒有吩咐我們紀念祂的生。阿們!


      文章來源: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基督徒的社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