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起貪心~10

  文/田輝煌

  六、猶大「貪愛」小錢賣主

    他起初蒙主呼召為十二使徒之一 (路六12~16),並差他們作福音工作 (可六7)。只是猶大並無真誠地用心跟隨主,喜歡「貪財」(約十二6) → 亦可指著貪主的時間、不行善、不公義等等。最後養成習慣、久習成病,變為了30塊錢,而將主耶穌出售 (出賣信仰) 給祭司長等人。天下哪有學生 (僕人) 出賣老師 (主人) 的道理呢?更何況是站在宗教信仰和生命靈魂的得救關係上面。故猶大此舉真是不應該、是錯誤的,只為了小錢,而努力「找機會」要出賣主 (太二十六14~16)。他真是不知信仰生命的寶貴,豈可把耶穌和信仰,用俗世的錢來等化與量化、其信仰的價值和重要性呢?故他的結局很慘,最後看到耶穌被抓定罪了,使深深地痛悔、想要彌補「過失」,卻為時已晚了 (太二十七3~8),他的死狀難看 (徒一15~20)。很明顯地,看到猶大為了一個「貪」字,連續鑄成這麼大的錯誤——出賣耶穌。Indeed,他所付出的代價更多,亦就是說他失去的更多。如下:

     ()失去寶貴的生命 → 上吊

     ()失去使徒的職分

     ()失去主的靈命

     ()失去得救的盼望

    亦就是永遠失去神國的永生盼望。故如是看來,能不謹慎〝戒貪〞嗎?你若有貪愛世界的心,愛父的心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約壹二15)。 → 提後四10

    見證:曾魯           聖工人員的「六不」

   

    結語:上述事蹟皆清清楚楚地,載在聖經裡,目的就是要我們引以鑑戒,凡事不要起貪心,當求問神要如何行?多思考神的話為準則。看見亞古珥的禱告 (箴三十7~9),想想對我們有很好的省思。感謝主!

 

讚美詩 145157228

 

(已完結)

 

    20260801 不可起貪心~10 -- 田珍寶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