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周名錦清,現屬馬來西亞美羅教會,信主之前是一個沉迷於拜偶像的人。曾經明友介紹學習芋山邪術,冢中供奉成偶像,朝夕莫拜、事奉,想藉此防身擋災,怎知不學還好,一學便大難臨身。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中,我漸覺神志恍惚、心神不寧,身體為魔鬼附著受其支配,時覺有聲音在指使我。當時我說話聲小、氣短、時常朝天喘氣,撿石頭當寶物,光吃素不吃葷(牠說要渡我登什成佛,絕不可吃有血氣的食物) 。

 

 

 

魔鬼並要我不可和人多說話、不可聽別人的勸告,否則必受刑罰。我每天都得殷勤地敬香跪拜,晚上無法安眠,並常自言自語,兀自發笑,內心和魔鬼在交談,發病之時還以為是什麼帥公來渡我成什成佛。有一次魔鬼命令我燒香拜牠,我心底暗罵了一句牠立即大發雷霆、怒不可扼,誓言要上天到玉皇大帝面前重重告我一狀。不久,牠命令我用火懲罰自己,若不服從要置我於死;於是我在神志昏迷中用火燒手,很痛卻不敢說(現在手上尚有傷痕可以做證):又伏地叩頭謝罪數十下,扣到頭破血流:最後還把我摔在地上。當時受盡折層‧苦不堪言,文字無法表達於萬一。

 

 

 

感謝主,我妹妹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她在新加坡工作,得悉我的病情後,即刻向教會求助,請怡保教會的執事到寒舍來為我禱告、趕鬼,我便覺清醒些。某日傍晚執事到家中,將我以前所拜的大小將軍偶像都除盡,當時我心中的魔鬼不敢發怒,只說:「完了! 完了!」並要我閉眼在床上睡,不許出房門觀看。

 

次日牠命令我雕家訪往美羅火車站對村的廟堂住;家人發現阻止,但被我掙脫,跑到半途警察便追來,將我捉住送住打巴醫院‧那天在打巴警察局過夜時,魔鬼又來刑罰我,責怪我不快走才被警察捉住;牠命令我做出很多古怪的動作,使我腳筋抽痛,卻不准我張開觀望,叫痛。之後警方送我到怡保精神病院,魔鬼又警告我不准吃醫院的魚肉,我忍到第三天,心想,再不吃這些飯菜就要餓死了 (因為院方送來的飯菜都有魚肉),於是大膽地吃,反正都是折磨,就看著辦吧! 不料當晚一覺到天明都很平安,我決定從此要吃魚肉了。

 

 

 

每三﹐四天執事就會來院採問我,教會的弟兄姊妹也熱心地為我代檮。記得有一次家人與執事到醫院來時,我還聲言出院後必定往廟堂去燒香,做最後一次的膜拜:過後回到病床上,往日被魔鬼苦害的一幕幕又重回腦海中,心想,我何必再理會牠呢?

 

三、四天後執事再次來訪,見了他們我非常高興,告訴他們我已住院二十多天了,是否可以出院?並且表明回家後必定接受救恩。執事代我詢問院方,得到出院之許可; 不久我便接受教會的洗禮。感謝主,當我從水中起來時,感覺重擔盡卸、快樂無比。在短短四十多天中,又蒙主憐閔賞賜寶貴的聖靈,一晚我祈禱求聖靈充滿我心,忽覺有一股氣流由上澆灌下來,全身靈動流汗、口說方言,心中有無限的喜樂。歸主後至今我全家大小盡都平安。願一切榮耀歸主聖名,阿們!

 

 

 

(本文摘自七十八年十二月之聖靈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