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和解答
Q1. 還原神絕對的聖潔:人只要自問:「邪靈從哪裡來?」就將警覺到絕對不能聖靈和邪靈同置於一源!至善之聖靈絕對突變不出至惡的邪靈,撒但的出現也絕對不可能和神有絲毫的關連。然而依照傳統「撒但來源」的看法,萬物僅有的唯一源頭就是造物的真神!也就是說全然聖潔的真神竟然也是邪靈,撒但和謊言等等一切萬物、萬靈最起初的本源!與「在神裡面毫無黑暗」(約壹 1. 5)相抵觸。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將撒但的存在置於神的創造之外,絕對的與神分隔。
A1. 我們開始質詢若接受神是惡的源頭,因在衪裹面亳無黑暗 (約壹一5) ,這是有違神的本性。顯然的,神是人類的源頭,不論是好人或惡人。因此,說因為神是惡人的源頭就有違神的本性,因為沒有惡在神裹面,這是錯誤的。理由是我們不能因此說:惡人不可能是衪所造的。
我們相信萬物都是神所造的。根據 (約一3):「萬物是藉著祂造的: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讓我們舉實例來分辨何謂:「源頭」和「創造者」。考慮這句話: 「若一個破瓦罐不是自有的, 則它的來源必出自瓦匠」。 又說:「所有的瓦器都是由瓦匠所造」。 我們能因此說:「所有破碎的瓦罐, 都是瓦匠所為」的嗎?當然不是!瓦匠製造瓦器(是所有瓦器的創作者)。瓦匠或可說是所有破瓦器的源頭,但不是他令所有瓦器破碎的。同理,從第一個陳述及 (約 一3),邏輯上確定的是,神創造了靈, 但並沒有創造邪靈。
因此,若說神是惡靈的源頭,是違背神本性的,這種暗示是錯誤的。因為人要臆測神從起初就造了惡靈。這個惡靈從被造之日到如今都是悖逆神,未曾改變過。但這並非我們所信的。我們相信:神起初造的靈,原是好的,但撤旦它卻偏要選擇悖逆作惡(所以說是從起初就犯罪)。 這就沒有違背神的本性:「因在衪裹面亳無黑暗。」(約壹一5)這教訓是聖經道理的依循(約一3)。
Q2. 還原神對兒女絕對的大愛:主說:「他們無故的恨我」,「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恨我以先,已經恨了我」,「世界恨你們,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你們」(約 15. 18-25)所以撒但對神兒女的恨是出於撒但自己,聖徒遇上撒但的攻擊,是必然的(因為不再屬撒但),聖徒與撒但之間的遭遇是「爭戰」(撒但主動),而不是「神去『藉著』連『神自己都被恨』的撒但來熬煉聖徒」(撒但被動)。試想,撒但連父神都恨了,怎還會聽祂的話?聖經明明記載撒但是神的仇敵,神怎會去找祂的同樣一個仇敵來熬煉祂千辛萬苦才從牠手下以寶血贖回來的兒女?至善的神絕對不會「藉」仇敵,恨祂且是至惡的撒但來完成祂對兒女的大愛!相反的,父神必定傾其生命,為要將兒女從撒但的權下拯救出來,並且以寶血披護他們使其不受惡者的毒害!
A2. 我們不相信神是利用撤旦來訓練衪的百姓,就像是邀請衪的朋友來幫衪做成一件工作。我們教會從不認為神需用魔鬼來達到衪的目的。反而是當魔鬼想來毀壞神的工作,神的旨意反更得彰顯。例如:撤旦企圖將耶穌釘十字架來消減衪,但經由衪的死,藉着衪的复活,神成就了衪自已救贖的大工。
「聖徒們的信心要經過撤旦的試驗」是一個需要再加以說明解釋的表示,意圖將撤旦說成是神的工具,其間的關係有如士兵與指揮官一般。而其工作就是:使聖徒的信心變的完全。此看法,似是天真地想破壞我們所共信的:「神能利用環境來成事」。且以約伯記為例:神藉着魔鬼想毀滅約伯之事,使衪僕人的靈性得到提升進步。
神的旨意永遠超過天上,地上或今生,來世的所有一切。凡衪所定意的必定成就(賽十四27;四十三13;四十五23;四十八3;五十五11)。 雖然,有時在世上一時之間神的旨意似乎被一些不幸發生的事故,人的罪或軟弱所阻撓,但至終神的旨意仍將成就(詩卅三9-11;伯廿三13-14;但四35)。 約瑟就是一例(詩一零五17)。這件事也證明了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永不廢棄(詩一零五8-12)。無人能抗拒衪的旨意,當然撤旦更不能夠(伯九12;羅九19)。有時人或許會見不到神的旨意成就或是得勝;但當你想到神旨意會有不同的層面時,心中就會得到莫大的安慰。
每當人離開或者犯罪得罪神,他就給魔鬼留下作工的餘地(創四7;約壹三21)。 因為全世界都在魔鬼的腳下(約壹五19)。 約翰長老說魔鬼是個控告者,它在神面前畫夜地控告神的選民(啟十二10)。但今天因為主耶穌赦罪的寶血潔淨了我們(啟十二11),令魔鬼無法這麼做。在正常的情況下,惡者不能害我們(約壹五18)。 但如果我們活在罪中,神就將我們交回在惡者手中。神對我們的保護及對魔鬼的禁制都去除了。撤旦才因此能殘害我們的靈命(林前五5;提前一20)。 猶大,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婦都是這一類的例子。
在天上神與魔鬼各自如何行事,有時不是我們知曉的。約伯的故事就是一個好例子,關於約伯:神與撤旦彼此之間曾多次地交手。
對於神的智慧,我們所能瞭解的非常有限(賽四十28; 詩一四七5)。我們只能講論“聖經”所說的,例如:聖經說撒旦從起初就犯罪,因為它驕傲。這話是可信的。但有些事,聖經並沒有說,那我們就沒必要去假設它,例如:神創造了宇宙為了要打敗撒旦。這種說法是超越聖經的。
Q3. 還原神永恆的獨一和無窮無盡的全知、全能:撒但的自存並不代表牠與神並列(二元論),也不代表牠能夠永存!人若以「神在創世以前必定知道今晚這個燈泡會壞」之類的問題來定義神的全知、全能,無疑的是將神瑣碎化,毫無意義!神無窮無盡的全知、全能乃在屬靈之層面:甚至連自存的撒但祂都能夠將之消滅(一元半論),丟入火湖裡!試想:如果造物主「只是」得勝犯罪的被造之物,何須「全知、全能」?三歲的小孩也能易如反掌的將他的被造物給毀了,不是嗎?試比較「神得勝了犯罪的天使(或犯罪的被造物)」以及「神得勝了自存的撒但」那個更能顯出神絕對的全知、全能?至於神無與倫比的永恆獨一性,則在「創造」和「滅掉仇敵」的過程中,全然顯明(cf.賽 41. 25-26;46. 9-11;林前 15. 24-26;啟 20. 10-15)。
A3. 撤旦如果自存,則「撤旦與神不是同等」的說法就站不住腳。首先,撤旦若能自存,它就跟全能的神一樣,彼此同等了。但再往下推論錯誤和困難就出現了,因為這能自存的撤旦,最後竟被同是自存的主神所打敗催毀。因為一個能自存的靈體是不應該會被催毀的。而且兩個各自獨立無關的自存體,也沒有理由非要爭鬥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畢竟他們二者之間彼此絕無相同之處。
聖經告訴我們,神數點星宿的數目(詩一四七4;賽四十26),連我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太十30;路十二7)。豈有任何微不足道的事是神不知道的嗎?我們不但被告知:神關愛衪所創造的一切,更知衪是無所不知的神。若單問說: 「在創造之前,神知道今天這個電燈泡會燒掉嗎?」那是大大淡化了「神事先就已知道衪所創造的人將會犯罪」的事實!
無所不知又無所不能是神內在的本質。「神事先就已知道衪所創造的將會犯罪」這件事絲毫無損衪的無限權能。反而更顯出衪是獨一的自有永有的神,完全符合聖經的教導(賽四十五5-6)。
Q4. 說明神創造的經綸:神在創世之前就預備了基督,為要滅掉撒但的作為(約壹 3. 8)。可見撒但的作為在創世之前就已經存在。既然撒但的存在先於神的創造,牠的存在就與任何被神創造的萬物都無關,只能是自存。又,萬物因主、為主而被造,所以創造和滅掉撒但有絕對的關連。當神「從黑暗中叫出光來」的剎那,神已經得勝了管轄黑暗的撒但!等撒但被丟到火湖之後,起初的創造完成了她的任務,過去了,於是不再有死亡(撒但作為)的新天新地就從天降臨!
A4. 現在來談:基督藉從死裏復活來催毀魔鬼的工作(約壹三8)。近來對這節經文的解釋, 似乎成了一種新信仰的主要政綱。第一: 此一新信仰是基於「撤旦的存在與神亳無關係」的教導。但此新信仰有其內部的矛盾存在。如果此二自存者彼此毫無關係,那麼為何互相為敵,爭鬥不己呢?如果他們在永恒的過去就己並存著,又何以要彼此想除掉對方?更重要的是: 聖經是這樣教導我們的嗎?
讓我們細看約翰的說法。說到人的存在,人與神的關係,最重要就是神要將罪除掉。也提到撤旦的下場,提醒我們勿落入罪惡中,有如魔鬼的結局: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 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衪並沒有罪。凡住在衪裹面的, 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衪,也未曾親認識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 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裹;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4-9)。
約翰談及兩種不同的存在。一種是屬神的;另一種是屬魔鬼的。約翰主要是教導:不順服神(例如:神的律法)就是罪。而撤旦的工作,從伊甸園開始,就是去引誘人犯罪。但有人把約翰所說的,做了一個空蕩的想像;根據「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這句話,就認定神和魔鬼是處於同一個平等存在的地位。所以撤旦才能和神作對,反抗神。但神的兒子「基督」顯現,不單记载在約翰壹書三章八節,也出現在第五節之中。無疑這是引誘人犯罪的魔鬼最不願看到的。神從死裹復活,為要除掉人的罪(魔鬼的作為)。若基督不來,世人就沒有救恩可得了。
約翰的忠告是:我們可以勝過罪惡。只要我們住在耶穌基督裹,信服遵守祂的話語,教訓(約壹三9)。真的,袛要我們實行公義就能夠和撤旦有不同的結局。約翰說:「魔鬼從起初就犯罪」;意思是說在廣袤的開始,這意味著在某一點上(創一1),魔鬼選擇離棄了神為靈界裡頭,所設定之公義路徑。撤旦是第一個敵檔神的。
出於驕傲,魔鬼總認定自已可以比神更好。它非常邪惡而且自欺。而第一個欺騙的對象就是它自己:以為能比神更好:「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 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裹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已,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此處,約翰不單是對固執悖逆的猶太人說話,更重要的是他要暴露魔鬼用謊言欺騙人,叫人遠離神,不聽祂說的話(約八45-47)。對於人類, 這正是撤旦自從伊甸園被造至今所做的事。主耶穌的言談中從未暗示過撤旦是自有自存的。
Q5. 釐清信仰的觀念:既然主教導我們禱告要祈求「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人就不能說「世上所發生的任何事都有神的旨意」。因為如果「無論善惡的發生都是神的旨意」,我們就不用再懇求神的旨意在地如在天了!再者,既然說「最後」,神得勝了撒但,人就不能說「現在」,撒但已經完全被神掌控,因為對一個已經完全被掌控的撒但,神還需要爭戰、滅掉麼?
A5. 令人迷惘之處是:這些經文竟被用為反對傳統聖經的教導。其實,這經文是耶穌教導門徒對禱告應有的認識。這節裡頭所談到的責任,不應該放在神的身上。人應禱告祈求,讓神的旨意能成就在自已身上,更要能成全在教會裹。關鍵不在於:是否神的旨意能成就在地上。而在乎:人對神有責任--明白神的旨意。思想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的禱告,說「父啊! 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 耶穌在禱告中學會順服神的旨意,就成為凡信從神的人得救的泉源(希五7,9)。
一個神所悅納的禱告,乃是每位信徒並教會均會致力去實現神旨意的禱告。藉著這種努力叫神的旨意成就,神的國度就因此被建立。這也是主的禱告中最重要的部份。要做到這一點,在生活中有三方面是我們該注意的:第一點:人不能因著需要日用的飲食,就放弃了我們親近神的努力。主耶穌說:「你們要先求衪的國與衪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其次,是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中,饒恕最為重要,就如主饒恕我們一般。 第三,人需要對世界的引誘時常保持警醒,以免被惡者所擄。
為何要將如此美好的教導,跟撤旦是自存的主張連在一起呢?
Q6. 劃清神與撒但、聖潔與污穢的界線:神從創世以前就定意滅掉撒但(約壹 3. 8)。然而依一般基督傳統的思路,神好像和撒但合作無間,常常需要「藉著」撒但去完成這聖工(救贖大恩),去成全那聖工(熬煉信徒)。並且神對撒但的請求幾乎沒有不答應的:試看世人日日所行、所想的盡都是惡,如果以「若非神允許,則撒但什麼也不能做」的標準來計算,神一天至少要允許撒但「億萬次」以上,允許牠去誘惑全世界的人去行惡、思惡!大大違反了「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的真理!
A6. 傳統的信仰中,從未提說神與撤旦密切地合作 一起工作。作出這樣的假設是企圖減少聖經教導的可信度。我們相信神有時會利用一時的環境和情況來勝過魔鬼的工作,彰顯出祂更高的旨意。就如:約瑟,耶穌,示每拿教會的例子。
世界上的人都在罪惡之中,在惡者的控制之下(弗二1-3)。 這是人在罪中的必然結果。他們將自己交給惡者,且心急火燎地去做惡。因此這些人與神無份。相反,凡住在神裹面的,撤旦是無法觸碰他們的(約壹五18)。
問題的發生不在於我們原來所信的信仰,而在於倡導「撤旦自存」的說法。明顯地令不少人生出各種疑惑來,這都是因為這個理論偏離了正道。
Q7. 墮落的天使是被拘禁的,所以無法自由行動,遑論去欺騙人類。(猶6;彼後二4)
A7. 此處的“拘留,拘禁”並不是指身體失去自由,被監禁或捆鎖。若細讀猶大書或彼得後書可發現:“黑暗”本身也是一種鎖鏈和拘禁。 “犯罪的天使”被拘禁於黑暗之中,和“與神同在榮耀的光裹”形成一個對比。人若在罪犯中與神隔絕了,這本身就是一種拘禁。
在洪水之前,耶穌的靈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裹的靈。(彼前三18至19),但我們若讀挪亞的故事,就知道那世代的人乃出入自由,任意妄為地行惡,身體也從未被監禁。
同樣地,聖經描述這罪惡的世界(大巴比倫)是:“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啟十八2)。由於遠離神這個世界充滿罪惡,它就成了一切作惡者的牢獄。他們也傷害凡活在罪中的人(弗二1)。在現實生活中,全世界都受魔鬼的擺佈(約壹五19),犯罪的信徒就成了它的工具。
Q8. 為何一位完全公義的神,明知祂所造的天使將來會犯罪,還是造它?是否神在創造天使之前已預知它將犯罪,以至讓神變成不公義嗎?
A8. 是否神創造了會自由選擇對,錯而行的天使,神就成了邪惡的神嗎?不是的!神住在天上,行衪所喜悅的事(詩一一五3;一三五6)。我們能因神在挪亞時代毀滅了全人類,只救了一家八口人而質問神嗎? (創七21〜23)從人的角度看這段故事,或會認定這位神乃是有史以來最殘酷的罪犯。衪遠比那些犯滅種罪的殺人狂更壞。甚至說比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意圖消滅猶太種族的希特勒更糟。因為神除了拯救極少數幾個人之外,似乎將全人類都滅絕淨盡了。
神造人,也令他們有分別善惡的能力。整本聖經都論到“人類需對自已的行為負責“。所以保羅說:由於亞當的不順服,至使全人類都陷於罪中(羅五17)。同樣地,墮落的天使也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猶6;彼後二4)。因為他們不守本位,離開了自己的住處。(猶6)
Q9. 如果天使未被引誘就去犯罪。那麼受造之物:無論是天使或人類,將來進入天國後,也還有可能再去犯罪了嗎?
A9. 啟示錄中談到:龍的尾巴拖拉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啟十二4;但八10)這些星辰代表天使(神的差役)和工人。但聖經也記錄一位犯罪的天使:基路伯,他因美貌而心中高傲(結廿八17)。從他受造之日全然美麗,直到在他中間察出不義來(結廿八15)。雖然聖經並未提到此天使是受了外界的何種引誘。
以賽亞書也記錄了自高的晨星(天使)。因它心中驕傲,欲想成的至高者(賽十四13,14),因此從天上墮落(賽十四12)。顯然它的墮落,不是來自外來的因素。
耶穌本是無罪的人,但藉著受試驗祂學會了順從神。他若不肯順從,就有可能犯罪。他是個善良的好人,但仍需通過神的試驗,才能成為完全(希五7-9)。在成為完全後,他就成為凡效法他腳踪行之人的先驅,能與他一樣。一旦我們成為完全,就不會再去犯罪(約壹三9)。
啟示錄給那些得勝的(勝過死亡的)人描述了一個鮮明的圖像,在他們中間不再有罪存在。這表示這些得勝的聖徒已臻完全,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會再去犯罪得罪神(啟廿一3)。一個完全人,在任何環境下都不再去犯罪,既使到來世也是一樣。
同樣的,所有經歷過誘惑考驗,且得勝的天使,他們將永遠不會再犯罪,因為他們已經學會完全服從神。這是保羅所宣講的:在達到完美的服從後,萬物就都服在神的全能之下(林前十五:28)。
Q10. 撒旦能憑己意打擊神的子民,它就不在神的掌控之下。
A10. 既然神遠高過撒旦,它當然無法任意地攻擊神的子民。但有兩種情況下撒旦可以攻擊神的子民。首先,是在神的允許之下,就如約伯記中的例子。
1. 神與撒旦對話中,己暗示約伯即將受到挑戰。神要撒旦用心看約伯,因他完全正直,公義(伯一6-8)。
2. 其後,神主動與撒旦有第二輪對話,雖撒旦企圖煽動神伸手打擊約伯(伯一11),但就整個事件而言,很清楚並不是由魔鬼開頭肇始的,若非神作了選擇,魔鬼是無法憑自己的旨意打擊神的子民。
3. 約伯受重擊,乃是神的允許與撒旦工作的結果,缺一不可。 “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主對撒旦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旦從主面前退去”(伯一10-11)
4. 在第二輪的攻擊中,事情的進展程序也相同。 “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二5-6)
5. 於是撒旦從主面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伯二7)。此處明顯是撒旦擊打約伯,才令他全身長瘡。
6. 魔鬼完全在神的管轄之下。否則約伯記的作者就不會說:主讓約伯受苦(伯四十二11)。
其次,倘若一個信徒未能住在主裹面,他就一定會受到惡者的攻擊(約壹五18;詩十一4)。
Q11. 有人宣稱: 「撤旦自存」的理論,並未說撤旦與神同等.
A11. 主張這個理論的人,為了掩飾這理論會令撤旦與神同等。因此也提出“魔鬼是自存卻不是永存的”,因神至終會將它擲入地獄中。這理論也暗示到,打敗了一個能自存大能仇敵的神,將會比現今只能打敗墮落之天使所變成的魔鬼之神,顯得更加偉大。這其中的矛盾是十分明顯的:一方面他們說:撤旦不與神同等,但一方面卻又說:它也是自存自有的。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你雖不認識我,我必給你束腰。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賽四十五5-6)主毫不保留地宣告惟有祂是自存的。既然這句話出自主的口,那麼撤旦怎有可能也是自存的呢?否則,神是對自己作了不實的描述。換句話說:神撤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