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第三次傳送訊息:「也就是说,另一半信主是他和神的关系,当时那个信徒没有主内通婚,就是他/她没有听神的话?」

 

回覆如下:

……………………………………

 是。

 

 1.

真耶穌教會的弟兄姊妹啊!一定要小心、謹慎、再謹慎!除了自己的配偶以外,跟異性深度對話、交往,得分外小心,不論對方是已婚或未婚、是主內或主外之人;總要保持距離!許多的失敗,都是從聊天、談心開始。即便是教會的同靈,雖然出於做聖工而對話,也不可以大意!犯死罪的人,不都是先從聊天談心、愈走愈偏,最後不顧一切放縱情慾,離棄神的麼?家母在禱告中,神默示她:「人常常以為這樣作沒有關係(靠近罪惡),等到真的發生事情了(犯死罪),才覺悟自己錯了。」一點一點地親近誘惑、試探,一大步一大步地遠離神,最後被魔鬼吞吃了!才痛哭流涕,悔不當初!卻為時已晚,不能從新懊悔了(來6:4~8)。職此之故,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已婚的弟兄姊妹,不要貪心,有一個丈夫(妻子),就夠了,要用神的真理和聖靈的能力,與主所婚配的人同心禱告、相扶相持、奔跑天路。眼睛不要戀慕其他的異性,心裡不要妄想得到他人的情愛。「滿了一把,得享安靜,強如滿了兩把,勞碌捕風」(傳4:6)。不滿足於婚姻裡的愛情,奢望刺激、偷情的興奮,必兩頭空;今生得不到神的祝福,尚有永遠的刑罰、地獄不滅的火湖等著你。

未婚的弟兄姊妹,當教會的同靈介紹主內的弟兄(姊妹)時,不要以世上的條件、東挑西挑了,挑來挑去,延誤婚期,又沒有獨身的恩賜,孤單地承受風起雲湧、情感潮流的沖擊;孤身一人,當軟弱時,很容易被擊垮,危險重重!同為主耶穌的兒女,必須重視屬靈的門當戶對──受洗歸入真耶穌教會、同保守在神的懷裡、沒有犯罪、有信心、有聖靈、努力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有得救盼望、屬於神的人,就夠了;這才是神眼中、門當戶對的佳偶。守住神的話,終身大事完全交託在天父的手中,神絶不會虧待你的。祂必為愛祂而守道之人,張羅一切,使你們的婚姻大大榮耀神的名,並住在你們的家,成為你們的「一家之主」,時刻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末了,接你們回天家享永福。「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牀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職是之故,必須在禱告中等候神的安排,不要自由戀愛而喪失在神的家結婚、蒙神賜福的恩典;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凡你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而作(林前16:13)。

 

2.

        2008年,禱告中,我的母親看異象,見有二位年輕的姊妹,伸出雙手,接住魔鬼撒的情慾的種子。神且在異象中,默示她:魔鬼撒的種子中,最容易發芽的,就是情慾的種子;其次是貪財的種子。要拒絕接受魔鬼撒的種子,才能不犯罪,守住神的道。人若一接住魔鬼撒的情慾的種子,很難脫離誘惑和試探、非常危險!要為她們禱告,迫切地禱告,只有懇求神憐憫、幫助,才能脫離魔鬼撒下的情網……

        人被聖潔的婚姻(在神面前結婚)之外的情網捉住,即變了另一個人,不看重屬靈的生命,不聽從聖經神的教訓──在主內聯婚,不嫁娶非真耶穌教會的信徒,不婚前苟合行淫,不婚後外遇,不同性戀,不憑自己的想法挑選婚姻的另一半,不以詭詐待與己盟約的配偶(瑪2:10~16)。所得到的後果是什麼?君不見,那欣喜接住魔鬼撒的情慾的種子的弟兄姊妹,在世的日子,幸福嗎?沒有神的同在,得不到神的眷顧和保佑,平安嗎?悽悽慘慘,鎮日活在神的忿怒之中,惶恐、驚懼!尚有末日神的審判、永遠受地獄之刑罰、無止無息的痛苦、等著!哪來的因情愛而得的喜樂?哪還有自比海枯石爛長久穩固的愛情?隨著我們犯死罪離開神,一切的福分,都瞬間消失!豈可不慎?豈能不察?

愛一個人,易;接受人的愛,也易。惟獨男女之間的情愛,只有在主內結婚的二人,才能享有,不能與婚姻以外之人共享。在主裡尚未婚配的同靈,必須靠著聖靈的幫助,時時追求被聖靈充滿,將神的話謹記在心,耐心等候神的安排,不要埋怨;妥善安排單身、無牽無掛的時間,在屬靈和屬世的學問知識上,努力學習,神絕不會虧待你的,必賜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主所愛的他(她),一生快活度日,建立耶穌基督同在的家庭,攜手同奔天路,多麼蒙福?縱然患難如火星飛騰,卻不遭害;有主倚靠,滿足喜樂。

2009年,我做異夢,夢裡見到平日有默契、彼此喜歡、相互欣賞的同事,竟然口裡吐著蛇信!凌晨三點驚醒!頓悟:感謝神!這是神的提醒啊!我們認為對人好、看別人比自己強、與人和睦相處,卻不能失去防備的心;防備什麼?感情漲溢在外、流向非自己的配偶之人哪!趕緊跟神悔改禱告,求主赦免、保守自己的心,勿掉入魔鬼設下的陷阱,離神而去呀!亦求主保護那人,不要放錯感情而傷心,懇求神揀選疼愛自己很珍惜的朋友,有一天亦能同奔天國路,享受永遠之福!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行不義之人,喜愛白晝宴樂,他們已被玷汙,又有瑕疵,以自己的詭詐為快樂;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正是被咒詛的種類,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彼後2:9~10、13~15)。

故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7),切勿接住撒但撒下的種子,尤其是情慾的種子。主耶穌認識誰是祂的人;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要逃避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19、22、21)。能為主所用,不就是你我衷心期盼、日夜等候主差遣的美事麼?

 

        3.

    2008年2月11日傍晚,家母和我們(家姊、姪女、外甥兒、外甥女和我)坐在沙發看電視,不久,她睡著了。過了一會兒,她被二個小外孫(兄弟二人的年齡分別為8歲和6歲)爭執的聲音吵醒;睜開眼睛,看著在客廳一角吵鬧的小朋友,卻看到有三位小孩兒,她覺得很奇怪,家裡只有二個幼兒,怎麼會多出一個小孩呢?再定睛ㄧ看,那是一個小女孩兒身高的模樣,頭髮長長的,臉孔卻是很老的人。她見那女孩先出拳、用力地打6歲大的小外孫,再大力地出拳打8歲大的哥哥,而後在旁慫恿著他們:「打呀!打呀!快打他呀!」二個外孫即打起來,此時那女孩高興地鼓掌叫好!三個打在一起!

    我的母親看著那人的模樣,內心驚覺──那不是人,是鬼啊!旋即欲開口說:「奉主耶穌聖名趕鬼!」然全身竟無力、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只能在心裏呼喊著:「奉主耶穌聖名撒但退去!」那鬼似乎嚇一跳!轉頭看著她!而後走到她身旁的沙發椅上坐著,雙眼依然凝視著仍在打架的小男生。

    家母依然被魔鬼控制著,無法開口說話!她再次於心中說:「奉主耶穌的聖名趕鬼!」那鬼立刻消失!而二個小孩亦立即停止打鬥;哥哥說:「我要到樓上做功課!」弟弟也走到媽媽那兒,坐在沙發上看卡通影片。而她,可以伸展身體、說話了。

    她將此事放在禱告中,求問神!也求主保佑家人平安!聖靈感動家母:鬼捉弄他們,先出手打他們、並在旁慫恿他們爭吵、打架,當他們打起來的時候,牠就很高興!信徒也是一樣,為何看到一個男人(或女人),即難以自拔地愛上他(她)?其實是魔鬼在對方身上,使信徒接住魔鬼撒的情慾的種子而特別喜歡對方、意亂神迷、癡迷不已!將那人視為最美麗、可愛至極之人!沒有他(她)、活不下去!甚至為了他(她),連信仰都不顧了,犯罪離開神。當信徒一犯罪(犯姦淫),魔鬼見詭計得逞──吞吃本會的信徒!即離開那人,再去尋找其他的信徒,誘惑、攻擊!而當魔鬼一離開那之前被牠附著的「美人」後,「美人」即不再追求、喜愛那位信徒,這時犯罪的信徒才突然醒悟過來:我犯死罪了!而懊悔!痛哭!卻來不及了!不能從新懊悔了(來6:4~8)

君不見,本會許多信徒外貌雖不長得很俊美、才華也不出眾,卻出乎意料之外地成為萬人迷嗎?明明已人老珠黃,卻仍然總有一個、二個、三個、甚至更多的人追求,彷彿明星般受寵?人云,那是因為本會信徒守神的道,散發出基督馨香之氣,個性溫和,謙卑有禮,認真負責,聰明智慧……很多的優點,所以讓未信主的人特別喜歡,展開熱烈地追求!是嗎?果真如此?以世人的眼光,確比非本會者還要美嗎?美的走到那兒、被眾人驚為天人、凝視、愛戀?經過長久的時日也不改變?是嗎?問問自己,果真如此?

非也!此乃魔鬼的伎倆,牠們附在人的身上,勾引原本有得救盼望的信徒的心;用許多巧言誘愚蒙無知者隨從,用諂媚的嘴逼其同行。沒有被聖靈充滿、不常常禱告、未將神的道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者立刻跟隨犯鬼的人,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鏈,去受刑罰;直等箭穿他()的肝,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箴7:21~23)。哀哉!喪失永生福分!

是故,為非神所配合的人愛慕、尚洋洋得意、高興地如小鳥飛上了天?視對方為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小子們哪!勿忘彼得長老警戒之言:「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勿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願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彼前5:7~11)

真耶穌教會的信徒,要努力追求、得到神的心,而非人的心;要盡心盡力盡意、討神的喜歡,而非討人的喜歡(加1:10),效法保羅成為基督的僕人。僕人在世,有何地位?沒有,只有仰望主人施恩憐憫,期盼將其吩咐的事完成。僕人在世,有何裝扮?沒有,只有披戴基督仁義聖潔,冀望神召其來得的獎賞。遵守神的真理、順服真理的聖靈,保守自己的身心,過著得勝的生活,主耶穌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