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不易,棄道又可惜麼?

    文/田珍寶

       前天(2016年12月4日)夜晚23時許,一位弟兄閱讀拙作——奔向彩虹(三)後留言:「感覺有風險。」隨即與我線上繕打文字、對話。

      我:請問是什麼風險呢?

      弟兄:隨時有可能因罪而死。

      我:誰因罪而死?

      弟兄:信徒;死罪、除名,誰說了算?

      我:本來就需要戰戰兢兢地活著。

      弟兄:就是如此嚴苛,找到的人也少,承受不了打擊的、退席的大有人在。

      我:嗯,在世上,教會的職務人員會調查(奉主耶穌聖名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犯死罪?)、開會,議決是否要將某人除名。有的人隱瞞罪、不承認已犯死罪,則到那日,神會顯明。

      想要得救,就得守住聖經的真理,沒有第二條路可走。若欲輕輕鬆鬆、有時還可享受罪中之樂,就像外教會一樣,同居、犯姦淫,還可不自覺有罪,快樂度日!如此,怎能得救?

      弟兄:真理的部分我同意。

      我:其他的呢?

      弟兄:何謂其他?

      我:你同意真理的部分,那麼、其他的呢?

      弟兄:五大教義,十大信條也沒問題。但是要活得拘謹,就得拋棄世俗一切枷鎖,是我努力的目標,我只求一個平衡點。守道不易,棄道又可惜。

      我:想要得救,就得完全照著聖經神的話而行。那些犯罪、埋怨本會太嚴格的人,你仔細思量、觀察,他們是不是很想隨心所欲、快接住、甚至已經接住魔鬼撒的情慾的種子了?

      我曾遇到這樣的人。多年前,一位在大學時期於本會受洗的女子,有一日,來我服務的學校和她的男友(我的同事)相聚。我從其他的老師口中,聽聞她曾是本會的姊妹,但是跟人述說本會太嚴格了、她很不習慣,所以她到某某教會去了。

      我看著她、問她:「請問妳是不是在大學的時候,已交男朋友、關係很親密,所以妳就離開教會了?也因為這樣,妳才會說真耶穌教會非常嚴格、不好?」她滿臉通紅,無言以對。

      OO(弟兄的名):我不知你是否已犯死罪、離開神?若是,趁著還活著的時候,不要再犯罪!趕緊回轉歸向神!若不是,感謝神!就安分守己吧!不要羨慕犯罪的人,也不要嫉妒罪惡的人;其實他們還在世的日子,已經受審判了!沒有平安!假若你只是覺察信徒中、有這樣的現象,那麼,我們就做為警惕吧!切勿重蹈覆轍、後悔不已!

      守道不易,然只能向前走、不能走回頭路,遑論棄道?

      除非,想下地獄、承受那永遠不會死的極刑?不然,必須努力奔跑天國路!要像小烏龜一樣努力游到大海、才能存活,才能進天國啊!

      加油!OO

      弟兄:我感謝你的提導。以前我的確剛開始放縱、不會想,中間被管教七年;但我不放棄!雖然還未真至完成的地步,但我求主指引,讓我回到起初的信心。

      我:感謝神!彼此代禱;求主保守,總不離開神。

 

      後記:請參閱《要像小烏龜一樣努力游到大海、才能存活》和《由教會倫理談起——訪謝順道長老談除名》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