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六年,我與外子仍定居花蓮,育有兩個子女。當時外子是貨車司機,每月薪資只有一萬五千元,房子又是租來的,我則在家看管孩子,生活勉強過得去。

 

 

蒙恩者: 陳春妃 姊妹,今年二十六歲,原籍花蓮,目前住在台中縣潭子鄉,屬豐原教會。

 

不久之後,我竟懷了第三胎。獲知這消息,我相當焦急,心想:我們的生活已經很拮据了,若再多一個小孩,生活不就更困難?於是與外子商量要拿掉這小生命。起初他不同意,我就老實告訴他,懷孕的第一、二個月時,我常覺胃不舒服,吃很多胃藥,也常去打點滴,去的是內科,不是婦產科,醫生和我都不知道已經懷孕的事實,所吸收的藥未經特殊配方,恐怕已對胎兒造成傷害,難道你願意生個不健全的小孩?過了些時日,外子就答應墮胎之事。

 

我到中醫診所去購買墮胎藥,醫師說我只懷二、三個月,服中藥就可自然流產,我聽了很高興,便拿了一星期的份量回去。一星期過後,藥吃完了,卻彷彿沒有任何作用,肚子不會痛,更沒見血,這下我更著急了,又去診所檢查。這次醫師給的是特效藥,藥方更複雜,煮起來的味道好難聞、也好難喝。一星期的藥吃完後,肚子還是一天天地隆起來。我又與外子商量,不如去人工墮胎。外子聽了很害怕,可是我提醒他:「吃了那麼多藥,這孩子殘缺的可能性更大。」我們這樣做,一直不知道已違背聖經的道理。

 

無望之際,外子想到要找傳道商量,就這樣我們詢問了當時駐牧花蓮教會的許傳道,傳道聽了甚是震驚,他告訴我們:「千萬千萬不能墮胎!神所賜的產業,我們應感謝領受才是:何況,神要給我們怎樣的子女,我們尚且不知道!至於服藥的事,也只有禱告向神悔改,多求靠神,神必定垂憐的。」這時我們才知道錯了,聽了傳道的指示,我與外子每天都為懷中的小生命祈求平安,內心既懊悔又害怕,日子在忐忑中度過。

 

感謝神的憐憫,幾個月後我生下了一個又健康又可愛的女娃娃,看她身心健全的樣子,內心方如釋重負,神果真垂聽了我們的禱告,我們所倚靠的,真是又真又活的神。現在,小女已三歲了,不但會走路,也很會說話,看在眼裡,內心無限欣慰。主恩難忘,唯有勇敢見證祂的作為,以回報於萬一。願一切榮耀都歸主聖名!

 

(本文摘自八十年八月之聖靈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