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的故事

      約伯記這卷書記載神與撒旦對約伯的交手。約伯被揀選要經歷最嚴苛的試驗,並且神也對他隱瞞讓他受極大痛苦的真正理由。神讓他承受一波又一波的打擊,不但奪走他肉身上所擁有的一切,這都是他所相信神賜給他的,神也徹底地苦煉他的心智與靈性,深達他的存在與信念。

      這卷書最令人困惑的並不是在於神是否應該允許如此嚴重的災禍臨到一個敬虔人的生命中,而是在於許多人不斷地思考這事件的用意何在。因為此苦楚的嚴重性,許多人認為這故事為虛擬及改編過, 以便強調神的選民對於神的主權應有絕對的順服。另有一些人仍毫不妥協地,持守傳統的看法:神欲磨練約伯,讓他脫離自義的心。這看法是基於約伯對神的作為提出的挑戰(19:6;23:3-4;24:25;32:1)。為了瞭解真相,人們又提議另一種新看法。此看法起源於“撒旦不在神掌控之下”的想法,說明這個故事是神設計以便藉著他僕人約伯的義來勝過撒旦。

      最後的這個看法與傳統看法強烈地抵觸。 此看法的論點在於不該稱約伯是自義的,因為聖經三次提及他是完全正直(伯1:1,8;2:3),他的義能與諾亞與但以理的義相提並論(結14:14,20)。雖然按照這些經節的內容,這看法一開始聽起來具有說服力,但卻沒有加上考量約伯的一生。

       約伯的義

         既然每個人都是生在罪中,約伯也不例外。因此他的義只是相對的,而並非絕對的。與當時的世人相較,在神的眼中他是正直的(1:8;2:5)。因此,他定是有在追求過一個完全正直並敬畏神的生活。他若一出生就是無罪而完全正直,就不必獻上牲畜,更不需要基督來到世上為世人而死了。在舊約時代,人的罪要得赦免必須獻上血祭,他們也必須是持守對神的信心到底的,如此基督寶血潔淨的功效才能藉此潔淨古聖徒(來9:12-15)。

      就如同舊約當代的亞伯拉罕,約伯也必然因信神的應許,就稱為他的義(創15:6)。雖然聖經很少有關他信仰背景的仔細記載,從他常為孩子們獻祭可見他知道贖罪的方法(伯1:5)。除此之外,他定是一位信實的人,才會繼續被稱為正直的。按照羅馬書與雅各書裏的教訓,亞伯拉罕就因為對神的順服被稱為義人。



       1.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創15:6) 。聖經說什麼?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3) 。

       2.他順從神的吩咐為他全家施行前所未有的割禮(創15:6) 。這樣福氣只臨到受割禮的還是也臨到未受割禮的呢? 因為我們說信使亞伯拉罕被稱為義。這如何解釋? 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 不是在他受割禮 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羅4:9f) 。

       3.他既順服神的應許(西11:11f) 。他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 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20ff) 。

       4.他順服神將他的兒子獻上(創22) 。亞伯拉罕,我們的父不是在祭壇上獻上以撒時因行為稱義嗎? 你是否看見他的信心與行為相稱,而藉著行為使信心得完全? 聖經的話已實現,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 他也被稱為神的朋友 (雅2:21ff) 。

      約伯是個義人因為他與其他人分別出來, 他遠離惡事 (伯1:1, 8; 2:3); 並敬畏神 (就是說他遵從神的吩咐--參創22:12) 。他在第一章的義乃是在他受試探以先。神最美好的創造,也就是人,在見神面時應是完全正直的。約伯在神與撒旦對質時雖是正直的,但這不能保證他能持續完全正直。他甚至必須在受盡難以忍受的痛苦及被他人誤解之下仍然完全順服神,才能保持正直。
      約伯有犯罪嗎?

      從約伯記第一,二和最後一章, 約伯似乎是個無罪的人,因為神如此地說。然而我們應要察看人生的各個階段,以明白他如何回應神的救恩, 因而成為正直的。約伯的一生也不例外。他在一生中所遭遇的改變,反映了我們為要過一個得神喜悅的生活,必須依靠神與祂的憐憫。  
         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 敬畏神,遠離惡事(1:1,8)。這裏所記載的是當約伯正處在平順的時候,尤其他正從神領受福氣之時 (參1:9) ,神保護他,凡事亨通。

       2.神問撒旦說,你從哪裏來,撒旦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神問撒旦說,你曾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的毀滅他(2:3) ,這是在約伯已受了第一波的災禍後說的,他仍然忠於神而沒有在話語上得罪神,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3.在神與撒旦第二次對話之後,約伯幾乎失去一切,並身上長滿了毒瘡。除此之外還有他妻子慫恿他棄掉神死了算了(2:9) 。他再次沒在言語上得罪神(2:10) ,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4.約伯在他的朋友面前為自己的清白辯護時,他回想起他年幼時犯的罪。在他受苦的當兒他想起了以前的過犯。“你按罪狀刑罰我,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 (13:26) 。這裏很清楚地表明了他並不是一出生就是無罪的。他在年幼的時候也犯錯。或許他持續為孩子獻祭,是因為他瞭解少年時期的欲望容易牽引人犯錯,因此有必要分別為聖。他祈求神不要紀念他的罪,赦免他的過犯 (14:16f) 。

       5.在他朋友及他們的指責前,約伯在他的言語上終究失控了。他發覺他的話語就足以在神面前被定罪(9:20) 。他因朋友無理的指責及誤解而發怒,是可理解的(32:3)。他說他們增加他的愁煩(16:2)。更嚴重的是當他急迫地想要向神辯解時,卻得罪了神: 

  • Ø  他發誓不禁止他的口,他靈愁苦,要發出言語,他心苦惱,要吐露哀情(7:11)。他誤認神不理會他的哀求(9:16)。

  • Ø  他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並埋怨神將他帶入世界(3:1ff;10:18-19)。

  • Ø  他求與神脫離關係,求神離開他(10:20f)。

  • Ø  他尋求與神辯論的機會(13:3) 。

  • Ø  他斷定神要撕裂他,逼迫他,向他切齒(16:9ff)。

  • Ø  他責怪神把他交給不敬虔的人,為要使他破裂 (16:11-14)。

  • Ø  他斷定神傾覆他,用網羅圍繞他,神以他為敵人(19:6,11),又逼迫他(19:22)。

        按照約伯所說的,尤其是在以利戶說話前,約伯所說的話清楚顯明他的自義,因為他竭力為自己辯護(32:1)。在他的苦難當中,他並沒有稱神為義,反而用激烈的話語挑戰神,就是他原本所引以為榮又敬畏的創造者 (9:14-20; 10:18; 13:3, 20-15) 。
      這次的試驗暴露了約伯不足之處。他因為無法完全順服而在言語上失控,說了與願相違的話。事實上從他與朋友的交談中,他已經沒有持守他的純正而責怪神了(參1:5, 22; 2:10) ,神在對他的回答中也反映了這一點說, “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辯嗎?” 對於神來說,約伯是在責備造他的主 (40:2) ,他豈可這麼做,他事實上已在發洩悲憤的當下咒詛了神 (40:8) 。

      他被撒旦在神面前提出的試探擊垮了: “他必當面棄掉你…” (1:11, 22; 2:5) 。這就是咒詛的原意。這是他最擔心他自己的兒女會犯的錯(1:5),也是他妻子跌倒的原因 (2:9) 。 這裏咒詛的原文本意是 “帶惡意的祝賀” 。有時,他正確地評論神(23: 13-14; 28:28)。又有時,他竟大聲地向神脫口而出 (7:11; 10:1-3, 20; 13:5; 19:6,11; 23:3-4) 。他的心情混雜,一下稱頌神,一下又責怪神。

      他若在試驗中持守他的正直,只稍微失言,並沒其他惡意,他就不必在神責備他後自責是卑賤的(40:4)。他若持守正直就不必厭惡自己了(42:6)。厭惡自己就是藐視自己並為自己所做和說的深深地懊悔。這是形容自己言語上的錯誤最強烈的字眼。為此,他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6)。再者,受造之物怎能指責造他的主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任何器皿(羅9:21)?約伯說了那些責怪的話,難道會使他變成無罪了嗎?

      在這裏我們可按著以下的表格做個小結論。約伯不是一生都是正直的。尤其是在他青年時期,他曾犯罪得罪神(13:26;14:16f)。為了遠離罪,他大幅度地從惡回轉向敬畏神, 神也確認了這一點(1:1,8;2:3)。在這以外,他還常常代他的兒女獻上贖罪祭(1:5)。在他進入這一系列的苦難之前,神稱他為完全正直的。他在言語上的閃失導致他跌倒了。但是因為他毫不保留地懺悔,慈愛的神讓他還原並加倍地祝福他。

      約伯的一生
 

  1. 年輕時曾犯罪 (13:26; 14:16-17)?

  2. 敬畏神,遠離惡事 (1:1,8; 2:3)。

  3. 遭遇前兩次打擊後仍持守正直 (1:22; 2:10)。

  4. 出於妻子的咒詛,與他的朋友七日不語 (2:9)。

  5. 反駁神和他的朋友 (3-32)。

  6. 以利戶的忠告 (33-37)。

  7. 神揭開他的錯誤 (38-41)。

  8. 他從神的挑戰中醒悟後又成為正直。這發生在他聽從神的命令為他朋友禱告 (42:10,12; 結14:14, 20)。

       約伯三個朋友的錯誤
      我們在這裏開始討論,神斷定約伯三個朋友的議論不如約伯(參42:7,8)。很明顯地,有人推論:既然約伯在議論上超越他的朋友,他怎麼可能在言語上犯罪?

      首先注意神責備的對象是約伯的三個朋友而不是約伯。神所說的是關乎他們議論神的事:“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42:7f)。這些話能否使約伯的話顯為義?

      約伯的朋友以利法對於神至高的權柄是無知的。他將約伯受苦局限於一個原因:就是他得罪了神,因為他相信無辜人不會被毀滅(4:7)。他以狹隘死板的眼光看待神。他憑自身的體驗衡量約伯的情形(4:12-21)。他對約伯遭遇的回應也加重了約伯的苦楚(5:3,27)。對他來說,在神不變的原則下,人一生是不可能兩次遭遇相似的事,雖然遭遇的方式略有差別。

      他錯誤判斷了神在約伯身上所做的。他堅持說沒有人是潔淨的(15:14),他不理會獻祭以贖罪的果效。除此以外,他誣賴約伯行惡事。例如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沒有給困乏的人喝水,沒有給饑餓的人食物,打發寡婦空手回去(22:6-9)。他對於神錯誤的說法有“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22:3)?一個人的公義當然能為神帶來榮耀。神希望他的選民以公義發光,以此表現出神的神性。這就是為什麼義人挪亞,但以理和約伯被稱為眾人應效法的榜樣 (結14:14,20)。

      約伯的第二個朋友,比勒達與以利法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在兩度的議論當中,長篇大論地講述惡人的結果,斷定不是惡人的約伯為惡人(18:21)。他也應用了許多 假設,自認知道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8:5f,18)。從他的話語當中,他認為約伯一定是忘記神了,因此約伯背了與神的約(參詩 78:10f) 。他誣賴約伯藐視神救贖的大能(詩78:42)所以才會遭此下場(8:13ff)。

       比勒達勸言裏最大的錯誤,可能是他對神使選民稱義的誤解及無知。對他來說,一個人無論多努力追求公義,也是無法達到神的標準。他忽略了神藉著贖罪祭贖罪的大能。 “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25:4) 雖然這裏的義是指著與世人相較之下,但這個說法與神在約伯記第一和二章中宣講的是完全抵觸的。

      第三個朋友,瑣法的勸告不多。相比之下,他與約伯議論的較短。總共只兩次(11, 20) 。但是他與其他的朋友們一樣衝動,他不分青紅皂白地憑著自己對神的瞭解來勸告。他為了使自己的論點聽起來更有說服力,他放膽地提升神的慈愛,卻貶低了神的公義,其實他的假設是錯誤的。 “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指示,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11:6) 。他基本上是說神已經不過問約伯的一些罪。他加在約伯身上的懲罰是少於約伯按著他的罪應得的報應。如果是這樣,神豈不是審判不公,成了說謊的。如摩西律法裏說明神不會讓有罪的像無罪的,免去他的罪 (出14:18; 申5:9-10; 鴻1:3) 。

      瑣法這樣地假設真是豈有此理。他所給的答覆是出於焦慮與懷疑(20:2f) 。他假設了一個景況,並假設神如何做出反應 (21:15,23) ,同時將這景況套在約伯身上。他如此的假設將約伯描述成一個壓迫人的,行強暴的人 (20:18f) 。外表看來,他似乎是個很有原則和認識神話語的人。事實上,他誤作判斷,誣賴了沒犯那些罪的約伯,視他為罪人。   

      以利戶是好的嗎?

       如果神毫無保留地責備約伯的三個朋友,對於以利戶呢?要答覆這個問題,我們要先來看以利戶和他說的話。他生為蘭族人,是巴拉迦的兒子(32:2)。他說話的對象是約伯和他三個朋友(32:2f)。但是他針對約伯對神埋怨的話,而不是約伯的處境。以利戶發言之前的引言,說明約伯自以為義(32:1)。這裏實在地記載了被朋友以言語誣賴後的約伯自以為義。

      依照約伯這樣的自恃,以利戶提醒約伯不可說不謹慎和帶傷害力的話:“他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32:2)。他暴露了約伯的錯誤。以下有幾個例子:

       1.你所說的我聽見了,也聽見你的言語說,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在我裏面也沒有罪孽。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敵,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33:8ff;10:3ff)。

       2.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 受的傷還不能醫治” (34:5f; 13:18; 27:2ff) 。
       3.
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 (34:35ff; 35:16; 7:11; 10:1) 。
      以利戶一方面稱頌神的公義和正直。他為神辯護,糾正約伯在受試驗時萌發對神的誤解 (34:10ff, 31ff) 。最重要的是他的話幫助約伯面對自己話語帶來的後果,讓約伯聽了他 (以利戶) 的話之後能回心轉意 (33:1,33; 37:14) 。從他如何預備約伯進入願意聽從神的狀態,可見他是個誠實人。他說完話之後,約伯保持沉默。之後,神與祂所揀選的,展開了有史以來所記載最長的對話。聖經有好些地方說明以利戶的正直:
 

  1. 約伯很明顯地,沒有對以利戶指責他對神無理的論斷,做任何的反駁。 

  1. 他對約伯的勸勉預備約伯靜聽他受苦的結論。約伯一聽神的話語就無話可說(40:5; 42:3f) 。 

  1. 神並沒有像最終責備約伯三個朋友那樣地責備以利戶所說的話(42:7f) 。 

  1. 神同意以利戶對約伯說的話。他話中傳達的訊息正符合神的意思。例如他力勸要留心聽神的作為(37:14) 。不出所料,當神向約伯說話時,祂許多時候談論到祂創造的作為(38至40章)。

       若約伯在受試驗時犯罪了,為何他仍蒙悅納?
      在神而言,約伯在還未認罪前犯了自義與驕傲的錯。在神對約伯說的話中,神說約伯若自認能為自己贖罪,就須達成神給他的一個條件(40:14,12ff) 。就是約伯若能制伏驕傲的人,把惡人踐踏在本處,神就認約伯能以救自己。在神眼中,約伯自義,並且強解自己受苦的原因,事實上卻束手無策,不知如何脫離這困苦。

      既然神與以利戶的話都責備約伯,為何約伯的話似乎勝過他朋友們的話? 這是個敏感的問題。神兩次說, “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f) 。這裏所指的不是約伯在神出現前說的那些怪罪神的話。乃是指著約伯論說神的事 (23, 26, 28) 和他自覺卑賤 (40:4) 後所說的話 (42:1-6) 。卑賤是個很強烈的字眼,約伯將它用來形容自己。在極大地懊悔中,他甚至是自我鄙視。在神說完第二段的話語後,約伯說他說的話真是大錯特錯,當時的他迫切地追求悔改 (42:3b) 。這裏表現出他已更加深入地理解神的作為了。

      在他悔改的當兒,神挽救約伯不至於跌倒。英文NKJV版本的聖經清楚地描述他的境況和他與神的關係。他若願意順服神,為他那增加他苦楚,並絆倒他的三個朋友代求,必得神的悅納(42:8) 。當神第一次與約伯的三個朋友議論時 (42:7~8) ,約伯未得到神的悅納。所以聖經才記載 “我將悅納他 (約伯)” 。唯約伯在悔改後願意接受神的指示,神才肯悅納約伯。換句話說,約伯的朋友的獻祭不蒙悅納,只有約伯的獻祭(而不是約伯本身)才蒙悅納。當然約伯必須先用塵土與灰燼來悔改, 神才接受他。

      當約伯的三個朋友聽從神吩咐去行,聖經記載神就悅納約伯(42:9),就是說約伯是完全被悅納後才能為朋友代求。約伯在神使他還原和重新加倍祝福他之前就這麼做了。這是神盼望祂選民在信仰路程中能達到的最高境界的順服。事實上,這是神自起先創造人至今的旨意。

      約伯故事的目的

      這又帶給我們另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神允許約伯受苦的原因是什麼?或神要我們學習什麼教訓?我們知道聖經是要讓我們學習,藉著他們的耐心和安慰,我們可得盼望(羅15:4)。除了約伯記以外,聖經少有記載有關約伯的為人。雖然篇幅裏出現得不多,它們卻可為我們在查考這本書時提供一些點子,讓我們明白約伯記的意義和目的。
 

        神對以西結說的話
      其中雖有諾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是主神說的。我若使惡獸經過糟踐那地,使地荒涼,以至因這些獸,人都不得經過,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那地仍然荒涼。或者我使刀劍臨到那地,說,刀劍哪,要經過那地,以至我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的救。或者我叫瘟疫流行那地,使我滅命的憤怒傾在其上,好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雖有諾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結14:14-20)。

      這裏提到三個很會禱告的聖徒,他們雖自處在極苦當中仍知道如何為他人代求。約伯就是他們其中的一位。在約伯整個故事當中兩次記載約伯為他人代求。首先是他遭遇試探之前為他兒女的贖罪的代求(伯1:5)。然後是在神指示下為他三個麻煩的朋友代求,他那些朋友不但沒有在他受極端和難以忍受的苦楚時幫他減輕痛苦,反而落井下石,使他無法脫離(伯42:8,10)。

      從神對以西結說的話裏,約伯與其他兩位都被稱為正直的人。這裏所提出的重點是一個人的義對於不願悔改的罪人,是毫無影響與衝擊的。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必須成為一個正直的人。這裏的正直是指著約伯願意為他的朋友代求的心。就因為如此,他被歸納為三位很會禱告的偉人中的一位。然而,我們都清楚地知道他已先為自己犯的錯悔改了(42:6)。不然他就不會因為對朋友們還存恨惡,竟同意神的命令,且為他們代求。他從為兒女的贖罪代求轉向達到願意為他所恨惡的人代求。這就是他的義。

      雅各的勉勵

      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5:7-11)。

      雅各的重點可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有關我們建立起信徒,甚至同工之間堅固的凝聚力應盡的本分。以上的訊息是告訴我們不可彼此埋怨。約伯所說的話顯露了言語可能造成的可怕傷害。鑄成約伯大敗的原因只是因為他無法承受朋友們對他的誣告(16:1-3;19:1-3,22)。他在這個過程中犯錯了。對於現今的信徒的教訓是我們若忽視以上的警告,我們就有可能被定罪。要在如此情況下生存需要無比大和持續不斷的忍耐。

      這裏指的忍耐不單是抑制怒氣的爆發。信心是忍耐過程中所生的(雅5:8)。換句話說,一個人經過極度試驗之後在神面前的信心(堅固的心)應該比以前更堅強。這樣便能使一個人在受到言語上極度攻擊時仍然保持堅固的心(參雅4:1,11-12; 5:9)。一個人如何得到堅固的心?在約伯的情況中,自從他聽了以利戶的議論後就從試驗中出來(伯33:1,31; 37:14),這也預備他要聽主的聲音(伯38-40)。存著謙卑的心聽從神的勸告,他能保持堅固的心以至順服神的指示為他的敵人代求,為逼迫他的人更當如此。

      更重要的是在忍耐的當時,一個人所看見的不該是試驗的重擔,反而是神出於愛的心意(雅5:11)。約伯的故事就提供了我們許多的例子。約伯發覺他在任何情況之下都需要神的同在,而他不應該在不瞭解神的情況下說了誣賴神的話 (伯42: 3b) 。約伯一旦順服神,他凡事都能行了。他朋友們說的如重擔的話不再影響他對神的信心,也不能影響他與朋友們的友誼。

      神給約伯榮耀的機會看見祂的赦免(伯42:8,10)。神對於人的整個計畫就是將各人帶到祂面前,因而使人與人彼此和好。在明白神的話之後,他毫不遲疑地拋開他的自憐與自義。神話語的能力能剷除人的缺點,拋開他人的譴責並堅固人的心,使他能以平常安穩的心忍耐度過最困難的情況。

      約伯在面對困苦的危機時,無法接受他朋友們對他的譴責,結果造成他對神提出挑戰。在這裏我們必須澄清一件事。指出約伯的錯誤並不是為了貶低作為聖徒的約伯。相反的,這是為了描述約伯如何因著神的慈愛與憐憫能渡過如烈火的試驗。為了明白他受苦的程度,我們需要將各個約伯經歷的每個事蹟連串起來。
 

  1. 在第一輪的攻擊中有四個層次的災禍:第一個是示巴人把牲畜虜去,並用刀殺了僕人。第二個是當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第三發個是迦勒底人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第四個是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 (1:13-19) 。 

  1. 在第二輪的攻擊中,撒旦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2:7-8) 。 

  1. 在第三輪的攻擊中,他的妻子再也無法忍受試煉便用苦毒的話叫約伯棄掉神死了算了(2:9) 。 

  1. 在第四輪的攻擊中,他三個朋友按著自己的判斷,猜測,經驗與假設誣告他犯罪得罪神(17:6-7; 30:9-10) 。 

  1. 除此以外,他被視為被人排斥,在他的家人和眾人當中被藐視(30:1ff, 17-18) 。他在自己的家裏被視為外人 (19:13-15) 。每個人都向他翻臉, 使他迫切地尋找可以靠的人(19:17-20) 。在這一切之上,神又對他沉默,使他的靈魂極度痛苦 (19:21-22; 30:16, 20-21) 。

      這個畫面描述了約伯的韌性與忍耐。雖不知他的苦楚什麼時候能結束,他仍然能夠表現他對於神的無限完全的瞭解,知道神萬事都能做,神的旨意是不能攔阻的。(伯 42:2) 。事實上,神希望祂的選民明白祂是無限的。一個人信心地最高點就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順服神。順服是唯一能讓約伯在神裏亨通的道路。最終,他為他的朋友代求表現出他出眾的順服。這是神對他的憐憫與慈愛。
      對神而言,祂是從不敗在任何人之下,尤其對撒旦,祂也是永遠不敗的。勝利是屬於神的。 約伯或許在試驗中失敗了,但神後來使他還原了。撒旦用盡所有的方法要毀滅他。但是神超乎想像的智慧讓約伯知道神對他的旨意之後回心轉意,歸向神: (42:5) 。這句話形容了他在受試探之後的品格。他獲勝的原因在於神的慈愛與憐憫,而不在於他自己的義。我們能夠勝過罪,試煉,甚至撒旦,都是因為神的恩典。在悲痛和失敗時,我們若能回轉歸向神尋求祂的赦免,我們最終能得勝。這就是約伯所得的結局。

      神用祂幫助的手將約伯領至完全的順服,這是有目共睹的。在這過程當中,神多方面地糾正約伯沒發覺的罪 (38:2; 40:2, 7-8)。一個人唯有不論處在多艱難的試煉當中仍能顯出真正的信心,才能保持完全正直。約伯最終脫離並得勝了試煉,他得到了比過去的知識更加超越地對神更好的瞭解。

      撒旦在約伯的試驗裏扮演什麼角色?

      為解答最後的一個問題, 我們不可只用猜測。首先,是誰把困苦給約伯的? 有些人明顯地相信撒旦的工作。有人認為神允許讓這樣的事發生。但是約伯記裏有清楚的章節包括了以上兩個看法。 
 

  1. 神首先開始與撒旦交談,暗示了即將發生在約伯身上的挑戰,並叫撒旦用心察看正直的約伯(1:6-8) 。 

  1. 神再次主動地發起與撒旦第二次的交談。這個事件(2:3) 是撒旦在第一次與神交談時向神提出挑戰來伸手攻擊約伯的結果 (伯 1:11) ,並不指著撒旦是主動攻擊約伯,也不代表撒旦可隨意攻擊神的選民。 

  1. 神的允許與撒旦是約伯受苦的工作是相互重疊的: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主對撒旦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旦從主面前退去(1:10-11) 。 

  1. 在第二次的攻擊當中,事情發生的次序也相同: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主對撒旦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2:5-6) 。 

  1. 於是撒旦從主面前推出,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2:7) 。在這個時刻,這裏很明顯地是撒旦擊打約伯,使他長瘡。 

  1. 神對於撒旦有掌控的能力。在這個情況下,神允許讓試驗臨到約伯。不然作者就不會說約伯的苦楚是出於神了(42:11) 。

      主耶穌受的試探與約伯的事蹟相似。耶穌被聖靈催逼到曠野去受撒旦的試探 (路 4:1-2) 。當然是神允許在肉身的耶穌面對試煉。神掌控整個情況。既然聖經是不會互相抵觸的,約伯受苦的事蹟也一樣。在這兩個事蹟當中撒旦都使他們受到某種程度的傷害 (1:12; 2:6) 。如果撒旦不在神的掌控之下,他大可第一次便傷害約伯的身體。
      在第二次的事蹟中,神不允許撒旦傷害約伯的性命。這是因為撒旦邪惡的提議。人是自私的,為了保存生命,他會放棄一切,包括對神的信心: ‘以皮代皮’ (2:4) 。 撒旦的想法是約伯在生命受威脅時,會轉臉不看神並棄掉神。這裏是要確保撒旦不至不守信用。 這樣,挑戰才會有個結果。 

      我們若假設神無法掌控撒旦的作為,在約伯的故事裏和基督徒對神大能的信心便會產生矛盾。首先,為什麼挑戰的第一部分集中在神在約伯四面圈上籬笆維護他,讓他如此蒙福,不受撒旦的攻擊 (1:9)? 第二,在議論時,神絲毫沒有提到撒旦主動攻擊的記載。我們是完全無法接受神會掩護撒旦隨意傷害神的聖徒這種事。事實上,神應許敬畏祂的人是不會遇見兇惡的 (詩 91:10; 約一 5:18) ,只要我們還保守在主裏。神確實是讓約伯在生命遇見攻擊。第三,撒但若與神有相等的能力,之前的協議就不要了。它既是最邪惡的,他大可隨意傷害約伯。

      在這裏,我們可以肯定地做個結論:神的大能無限地遠超撒旦,神對撒旦及他的行動也有完全的主權。同時神絕對不會利用撒旦來達成祂的旨意。然而,在神所允許時(林前10:13),就是試探臨到時,祂會扭轉情況以至對我們有益,使我們能勝過撒旦,神因此能顯明祂對教會及信徒更深一層的用意 (請同時參看有關試驗與試探之文章)。撒旦扮演的角色很明顯的是要盡所能傷害選民的信心,使他們跌倒,在神面前控告他們。撒旦在驕傲中自視過高,認為自己能勝過神:“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8:44)。